新华网广州6月25日电 (林盛)因违规高息揽储、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36亿元而引发“恩平金融风险”的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行长侯春幸,近日被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江门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出,侯春幸在1994年2月至1995年11月任建设银行恩平市行期间,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指使该行下属七个办事处通过高息贴水吸收存款和帐外拆借 资金的方式,违规吸收32亿多元,以发放流动资金的形式向企业违规发放帐外贷款349次,共计人民币25亿多元和港币240多万元。其违规发放的贷款大部分无法收回,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人民币36亿多元,港币368万多元。这些行为导致该行无力兑付到期存款,引起存款人挤兑、闹事现象,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被迫撤销,200多名员工被遣散。
建设银行恩平市支行非法吸储违规经营远在恩平金融风险爆发前就已经存在。1987年,恩平市擅自制定了一系列明显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所谓“金融体制改革政策”,在全市范围内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手续费”、“协储奖”等形式高息引资,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1993年,建设银行广东分行派出工作组赴恩平重点清理高息贴水存款问题,组织人员回收贷款,协助恩平支行解决资金困难。但恩平市原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反而将问题严重的建设银行恩平支行树为先进典型,提拨原行长郑荣芳为恩平市副市长(郑已以贪污、受贿罪另案判处死缓)。1994年初,时任某镇镇长职务、毫无金融管理经验的侯春幸被任命为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行长。
侯春幸接任后,“忠实”执行当地党政领导的指令,为求个人政绩,继续进行高息吸储,贴水率高达18%-25%,并以更高的息口将这些存款贷出去。所有这些非法行为,均经侯春幸审批签名。当地人说,谁要贷款,找侯行长签个名就行。由于放贷对象大部分是没有还贷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有些甚至根本就不是贷款做生意,而是贷款一到手就移民潜逃,贷款绝大部分成了死帐。
1997年,恩平金融风险终于爆发,中央工作组进驻恩平,侯春幸畏罪潜逃。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三级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全力缉捕。去年3月,侯春幸在广州某酒店与情妇约会时,被缉捕归案。
江门市检察院经调查认定,侯春幸在任期间,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于今年3月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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