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审计了28亿元,竟然查出违纪金额3.1亿元!建筑市场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和挪用建设资金等,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昨日,郑州市政府下发通知,郑州市第一部审计地方性法规——《郑州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即使建一幢楼,也将对其从头审计到尾。
1995年以来,郑州市审计机关出色地完成了“四桥一路”、滨河公园、南三环、紫荆 山路等重点工程的审计。据不完全统计,自1995年以来,郑州市审计机关对16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审计总金额28亿元,查出违纪金额3.1亿元,占审计总额的11%。其中资金不到位1.5亿元,超概算1.7亿元,挤占工程成本3007万元,追回建设单位侵占挪用国有资产6012万元。建筑市场暗箱操作,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建设单位挪用资金,一些单位制假证、做假账,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为保证建设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新出台的《条例》规定,凡与建设项目(本《条例》指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融资为主的基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均应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建设项目开工前要审计,主要包括建设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当年投入资金是否落实等;项目开工至竣工决算编报之前,审计机关对建设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项目竣工后还要接受竣工决算审计。
《条例》明确规定,被审计单位在审计中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可分别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刘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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