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关春瑜 通讯员方萧伟)由于近日雨水不断,不少酒家商场的入门处都被顾客雨伞上的雨水滴湿一大片,有些商场会在入门处派发塑料袋让顾客装雨伞,并有专人负责擦去地板上的水,但是在更多的商场或者酒家并没有这些应节措施,以致有人摔倒受伤。最近,频频有人致电芳村区消费者委员会,想了解自己或家人在酒家商场滑倒是否可以索赔。
一位刘先生说,他和他母亲前几日到某酒楼饮茶时,他母亲在湿滑的地面摔倒,摔得腿骨骨折,他想知道是否可以索赔。一位王小姐则说她和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到某酒楼吃饭,因地板光滑有水,小女孩一跤摔掉了门牙,想知道自己索赔1200元算不算合理……消委会表示,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责任在哪方。倘若责任在商家,消费者可以索赔;但如果商家事前已经作好了防滑设施,消费者自己不小心摔倒致伤,责任应由消费者自负。
消委会有关人士在此台风暴雨频至的时节特此提醒消费者商家注意:经营者要做好地面的防滑工作;消费者走过湿滑地面时要小心谨慎。
个例 小心行走仍然摔伤一食客获赔1800元
胡女士今年4月份因天雨地滑在酒家摔成了右手手腕骨粉碎性骨折。胡女士要求酒家赔偿她医疗费用等1800元,起初酒家不同意,认为他们已在显眼处设置了警示牌,提醒消费者注意路滑并在事发后立即送胡女士到医院诊治,赔付了当时医院诊治的医疗费。胡女士及家人却始终不满意这种赔偿,投诉到消委会。消委会认为,胡女士在小心行走的情况下仍不能幸免于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酒家应当赔偿其1800元,最终酒家带着几分不情愿答应了胡女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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