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9日消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明年,法官、检察官初任资格考试与律师资格考试将“三合一”,实
行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
近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法官法》修正案和《检察官法》修正案就设立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制
度首次作出明确规定。
全程参与“两法”修订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郎胜主任认为,这一制度将保证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进入司
法和律师队伍;有利于提高审判、检察、律师工作质量;扩大了法官、检察官的选人视野,有利于法律专业人才的流动。
另据法制日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丁相顺认为,当代中国建立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既具有必要性也具备了现
实可能性。在建立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时候,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对司法考试制度有一个准确的定位——这就是为实现
公正司法而选拔法制精英。这就要求我们的司法考试制度必须是独立的,必须建立一种独立于行政官选拔考试的独立制度。这
就要求我们的司法考试制度必须是统一的,统一法官、检察官、律师三个专业人员的选拔标准,使法律职业家们在共同的学识
背景下,建立起共同的法律解释体。这就要求司法考试的合格人数必须是少数的,只有选拔少数精英从事法律职业,才能获得
保障公正司法所必须的资质,才能提升司法的地位,才能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特别是法官、检察官的身份保障制度。
丁相顺指出,应该说,仅仅依靠司法考试制度并不能保障司法公正,但是,任何司法的变化都源自法律专业人员的变
化,司法考试制度解决的是司法人员的“入口”问题,合理的司法考试制度应该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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