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忻城讯 (记者李旭东 通讯员石宗德)造成一死8伤的忻城县古蓬镇“7·2”特大爆炸案件,经过忻城县公安机关四天三夜的全力侦查,7月5日胜利告破,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警方擒获归案。
7月2日凌晨6时30分,忻城县古蓬中学的门卫在学校大门外发现一个裹着白布、写有“古蓬中学覃华老师收”的木箱子,遂通知其本人来领取。覃华老师到来后,就地掀开箱盖, 突然一声巨响,木箱发生爆炸,覃华当场身亡,在旁边围观的群众有8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
在区公安厅和地区公安局的指导下,忻城县警方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和其它线索展开了艰苦的排查,7月3日中午在古蓬镇内联小学将正在参加期末集中改卷的犯罪嫌疑人莫康(古蓬镇枝林小学的老师)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莫康供述,他与本校一位女同事曾交往甚密,因其已婚且有小孩,两人来往遭到了非议。今年3月,这名女同事与古蓬中学的覃华老师正式确立恋爱关系。莫康因此心生怨恨,产生了欲除掉覃华的恶念。
6月中旬的一天,莫康经犯罪嫌疑人蓝宝云介绍,找到一采石场工头蓝胜枪,向他购买了1.5公斤自制炸药和2发电雷管。经过精心准备,7月1日晚上11时许,嫌疑人莫康带上自制的自动爆炸装置,邀上自己的表弟黄世丰一起来到古蓬中学,叫其表弟在装有炸药的木箱上写上收件人姓名,由其表弟将木箱放置在中学校门外,然后连夜逃离现场。次日清晨便发生了惨案。
目前,莫康、黄世丰、蓝胜枪、蓝宝云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石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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