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5元的罚款,也要规范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实行管理时,对被管理人要先敬礼、后教育,举止文明;若罚错了人要扣奖金……这些做法,日前在广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召开的规范执法现场会议上得到了推广。
最近,该支队督察大队对12个大队35个中队进行了检查,通过“突然袭击”,发现一些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不规范问题:一是简易和一般程序混淆,二是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 三是处罚适用的依据不当。
如何执法才能规范,使违章者心服口服、群众拥护?开发区大队和直属一大队在规范执法方面采取的做法得到了同行们的赞赏:开发区大队办案时,要求队员三人一组,着装整齐、证件齐全,执法时要先敬礼、出示证件、指出违章事实,及确认违章的法律依据,做到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适用简单程序的,执勤小组可现场处罚,但必须开出一式三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全市统一的罚款收据。决定书必须写明违章地点、事实及处罚的法律依据,必须有违章者和执法队员的签名。事后24小时内,必须将罚款存根连同罚款上交。
直属一大队还建立了执法文书责任制,将责任具体到人,发现执法文书中有不符合规定的,一处扣2分,适用不正确的处罚方式,一次扣10分,每一级发现有错误的就退案,每退一案扣责任人2分;对于有争议的疑难案件,开发区大队规定“三级会审”,由大队领导、办公室领导、中队领导等人员组成会审小组进行会审,集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还成立专案组复查。
为加强执法监督,城管支队要求队员们做到文明执法“六公开”,即公开:身份、依据、标准、程序、职责、结果。会议还宣布了城管综合执法队员规范执法的八条标准:1.执法权限合法、2.执法程序合法、3.违法事实清楚、4.适用法律准确、5.执法言行规范、6.文书填写规范、7.执法监督有力、8.档案管理规范。 文/记者钟璐 骆和锦 蔡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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