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生防疫部门特别提醒:大灾之后防大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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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7月10日09:29 南国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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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讯 (记者蒋秋 实习生蒋雨平 通讯员何秋玲)洪水暴发期间及灾后易暴发经水源传染的细菌性痢疾、霍乱、伤寒、肝炎及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红眼病等流行病,市民应如何自我保护?
7月8日,广西卫生防疫站、区爱卫办有关专家就此专门向市民提了个醒。专家提醒说,要注意保护饮用水的水源,临时取水点要选择人畜居住的上游区,防止垃圾、粪便、动物尸体污染饮用水源。要注意避免与洪水接触,不要到河里洗澡。下水作业人员可服用强力霉素以预防钩体病。在洪灾期间,野外露宿者还须防止蚊虫叮咬而引发的 乙脑。抗洪人员长期浸于泥水中容易导致各种皮肤病,在条件差和无条件就医情况下,要注意清洁皮肤,最简单的治疗办法“疼痛时不忘抗生素,瘙痒不忘用激素”。野外工作时要穿袜子,扎紧裤腿。遇上外伤,要及时对伤口作消毒、包扎处理,不能让伤口接触洪水,以免引发钩端体、出血热等疾病。被洪水淹过的房子,洪水退后不能马上入住,要在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清理、消毒后方可入住。
在食品和饮用水方面应注意:
1、不吃来源不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
2、野外露宿者不采食野生磨菇,防止毒蕈中毒。
3、注意家庭贮备食品的卫生安全,防止发霉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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