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作为环保型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近年来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昨天公布的专项监督抽查结果表明,其合格率仅占二成,令人担忧。
本次共抽查了32种电动自行车产品,经检验,合格7种,不合格25种,抽样合格率为21.9%。其中本市产品13种,合格5种,不合格8种,抽样合格率为38.5%:外省市在沪销售产品19种,合格2种,不合格17种,抽样合格率为10.5%。
抽查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车速。为确保骑行者的安全,有必要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进行限制,国家强制性标准6B17761-i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本次抽查,有20种产品实测最高车速达到每小时21-22公里而被判为不合格,占总抽查数的62.5%。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味迎合消费者的要求而将车速提高,脱离标准进行生产,导致了本次抽查总体合格率偏低。
另外,抽查中还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把立管静负荷、鞍座调节夹紧强度等安全性能指标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在骑行中可能出现车架断裂、车把扭曲或鞍座松动等情况。同时还有部分产品的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不符合标准规定或企业的明示担保,会大大缩短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寿命。(记者孙财元通讯员季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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