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毛乌素沙漠腹地、偏僻荒凉的鄂尔多斯高原西南端,与沙尘肆虐相伴的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检察院,以惊人的业绩奏出与经济发达地区相媲美的乐章,成为茫茫大漠上的一抹新绿。
紧紧围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为谁服务,怎样服务”这一执法大课题,鄂托克前旗检察院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运用不同方式对干警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干警在贫困 环境下艰苦奋斗的精神,调动激发了干警们的工作热情,使干警们身上的潜能得以挖掘,对贫困院争创“五好”充满信心。
检察长左宪兰1998年上任时,检察院内外欠款近四十万元,就连她出差开会的差旅费都是从个人手中借的。1999年,左宪兰检察长带领干警到银川办案,因经费紧张,每天三顿吃面条,到最后她把自己身上仅有的零用钱垫上才勉强返回。在鄂前旗检察院,干警津贴没有兑现,出差住宿、伙食补助每日28元。他们出差每到一地,首先要找最便宜的旅店,最好住5元一天的床位。
他们把着眼点放在案件质量和强化服务上,把案件质量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使鄂前旗检察院的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批捕、起诉准确率均为100%,在全盟批捕案件、起诉案件联评联查中,不捕、不起诉案件质量均居全盟前列;自侦案件稳中求进,历年所办案件无一起错案,经得住历史考验。全院干警20年来无一起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他们以便民、为民、爱民为己任,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民心工程”。每月十五、二十五日检察长接待日雷打不动。开通了举报电话24小时自动受理系统。大沙头农民李华因经济官司四处碰壁,准备放弃时,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了检察院。检察官们帮助他调查取证,赢得了官司,挽回了经济损失。经济纠纷胜诉人陈占礼,被执行回来的十几万元钱物,他却拿不回一分,发誓要豁出去,哪怕倾家荡产也要反映冤情,又是在检察官们的帮助下,为他讨回了公道。事后,他含着热泪把一面锦旗送到了检察院。
几年来,该院党组一班人不等不靠,千方百计四处求助,在区、盟院领导和盟旗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建成四层办公技术大楼,改变了极其落后的办公条件,添置了三菱越野车等交通工具,购置了电脑、速印机、传真机,并为全院所有科室安装了电话。2000年鄂前旗检察院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称号,成为全盟乃至全区的先进单位,当年由于该院整体工作突出被盟分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左宪兰检察长因在争创活动中成绩突出,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在“三讲”教育民主测评和旗政协组织的对公、检、法三家工作的评议中,检察院的工作满意率均居三家之首,鄂前旗检察院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成为为大漠增色的一片绿洲。(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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