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0日讯(记者郄建荣)国土资源部今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1起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
此次国土资源部通报的11起土地违法案件是:云南江川县龙街乡政府非法批准宅基地和转让集体土地案;四川夹江县甘江镇政府非法批准占用耕地建地砖厂案;山东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非法占用耕地建外向型工业加工区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总公 司以耕报非,非法占地修道路案;天津市大田镇政府、红光农场非法占地建公墓案;河北安国市原市长放任私营企业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棉织厂案;安徽蚌埠市政府未经批准和骗取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市行政办公中心案;甘肃武威市大柳乡土地管理所原所长非法批准宅基地和贪污案;广东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潭岗村非法占用耕地建商铺、厂房和非法出租集体土地案;广西藤县雅照矿场、鸡嘴矿场非法占用耕地采矿案;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糖烟酒总公司非法占地建食品城案。
这11起案件共违法占地1000多亩,在涉案的26人中已有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有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涉案的18名干部,均被依法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被开除了党籍和撤销行政职务。
有关负责人介绍,这11起土地违法案件有几个共同特点,一是多数为非法占用土地。二是违法主体多元化,并且党政干部占多数。在涉案人员中,既有企业负责人,也有党政干部,其中地(厅)干部1人。三是批地和占地行为以违反新土地管理法为主。四是违法手段隐蔽,欺骗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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