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一日电(记者王永志)中国国家计委副主任汪洋今天介绍中国改革价格审批制度时说,中国将放开
大多数原由中央政府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但对关乎国计民生的十三种商品和服务项目仍将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众所周知,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几乎所有商品价格都由政府制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放开大部分商品和服
务价格,此次更由一九九二年定价目录颁布时管理的一百 四十一种(类)减少为十三种(类)。
这十三类分别为重要的中央储备物资,如中央储备粮油、棉花等;国家专营的烟叶、食盐和民爆器材;部分化肥;部
分重要药品;教材,如印张单价及浮动幅度;天然气;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利工程供水;电力,如未实行竞价的上网电价及销售
电价;军品;重要交通运输;邮政基本业务;电信基本业务;以及重要专业服务,如金融结算和交易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和部分中介服务。
此外,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成品油价格和城市基准地价公布价格,仍按现行有关规定管理,今后也将进一步进行改革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汪洋称,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有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市场调节是有效的,但并非万能。这次列入定价目录的
都是垄断性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方面矛盾较多、改革难度大的项目。
他指出,放开能够形成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可以使价格主管部门把精力集中在做好这些垄断性、公益性的商品和
服务价格管理上来。“管少”是为了“管好”,只有“管少”才能“管好”。
汪洋还就中外记者提出的中国电信、民航价格,以及倾销和垄断等问题,表明了看法。他指出,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
今后将把重点放到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做好制定价格政策,调控价格总水平,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上。
他并透露,国家计委近期将公布《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使政府定价进一步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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