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2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福建省石狮市特大非法制售拼装伪劣汽车系列案的一审判决结果。9名参与生产、销售伪劣拼装车的不法分子和4名收受贿赂、玩忽职守的当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受到法律的制裁。
福建省石狮市中恒信汽车修配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汉水伙同刘永胜、刘屹(山旁加立)等人,大量购买即将报废的货车非法进行拼装出售,或用于经营活动。经查明,刘永胜参与 生产拼装的伪劣车辆共44部,参与销售拼装的伪劣车15辆,获利人民币470多万元;刘汉水、刘屹(山旁加立)参与生产拼装伪劣车共43辆,参与销售拼装的伪劣车14辆,获利人民币460多万元。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于今天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刘汉水、刘永胜、刘屹(山旁加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扣押的伪劣车辆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福建省石狮市货物运输联运公司、石狮市祥芝东埔汽车修配厂法人代表邱华鹄,以废旧汽车零配件非法拼装了9辆伪劣货车,销售获利人民币220多万元。此外,邱华鹄还多次非法出卖汽车行驶证及车牌等,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3万多元。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于今天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行贿罪并处邱华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福建省石狮市交管处副主任蔡荣彪,不认真履行职责,以致石狮市祥芝镇中恒信汽车修配有限公司、祥芝东埔汽车修配厂等汽车维修企业大量生产拼装劣质汽车的行为未能被及时发现、制止,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蔡荣彪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邱华鹄等人贿送的人民币2万余万元。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科原副科长蔡胜利,多次收受邱华鹄等人的贿赂共计1.7万元,在邱华鹄为非法拼装的劣质汽车办理报牌、转籍、档案审核、改装、检验时,积极提供方便。福建省石狮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经理黄奉波,在任石狮市交通处运政股长和祥芝交管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所管辖的运输公司、客运站等谋取利益或提供工作上的方便,收受和索取他人贿送的人民币共计4万多元。福建省石狮市交通处水路运管股股长王侨东,在担任石狮市交通处永宁交管站站长、稽查队队长、运政运务股股长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钱物共计人民币6.3万元。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石狮市人民法院经分别公开审理,于今天分别作出一审宣判,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并处蔡荣彪有期徒刑五年;以受贿罪分别判处蔡胜利有期徒刑二年,判处黄奉波有期徒刑五年,判处王侨东有期徒刑八年,追缴他们的全部违法所得。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说,制售伪劣拼装车的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必须加大力度,坚决依法严惩。在依法打击这类犯罪的同时,对那些玩忽职守甚至贪赃枉法充当制假、售假犯罪活动“保护伞”的政府工作人员,也要一并依法严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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