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7月12日电(记者蒋德)记者从今天结束的江苏省第十二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省在“四五”普法期间,将以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为核心,稳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根据江苏省“四五”普法规划,今后江苏将把干部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执法执纪实绩,作为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基本条件之一。为此,他们将从三个环节入手,稳步推 进这项涉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一是实行领导干部党校法律轮训、培训制度,并将学习情况存入档案,与干部的考核、管理和使用挂钩;二是推行对人大任命干部的法律知识考核考试制度;三是全面推行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与此同时,江苏省还将建立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制度。据了解,江苏省已经成立了由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和司法厅组成的全省国家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制定了相应的年度考核、任前考试,以及学法情况和任用、晋升挂钩的具体规定。就此,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曹克明指出,这既是提高领导干部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法律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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