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交警北郊大队民警在7204公路清水河立交桥处查获了一起“特殊”的违章。
下午18时50分左右,正在上述路段执勤的民警李敏、黄宁军见一辆无号牌的红色正三轮摩托车由远至近向他们驶来,便示意驾车者停车接受检查。驾车者下车后,两位民警大吃一惊,原来,他竟是个一脸娃娃相,稚气未脱,身高仅1米4左右的少年。在接下来的检查中 ,民警们发现驾车少年无驾驶证和其他身份证件,其所驾摩托车除无号牌外,也没有行驶证。在摩托车后厢里,赛满了大包小包的编织袋,还坐着一个中年男子。该男子自称姓马,湖北省汉川市人,是驾车少年的父亲,他告诉民警儿子已有16岁了。
民警继而对驾车少年进行询问,少年一会儿说自己有15岁,一会儿又说自己有16岁,并称已有两年“驾龄”了。民警当场依法滞留了少年所驾的摩托车。
据两位执勤民警介绍:由于该少年未带任何身份证件,而其本人及父亲所说的年龄又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因此,不排除他的实际年龄会更小的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之规定,申请驾驶证者身高不得低于1米5,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所以,就算这孩子已有16周岁,也不允许驾驶机动车。按违章处理的相关规定,骑车少年若要取回被滞留的摩托车,首先必须要提供其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车辆合法手续,并依法接受相关的处罚。(宗涛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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