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钟立)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汕头市投资工作会议上获悉,汕头市将进一步放开社会投资领域,推行开放式的行业投资准入政策,拓宽非国有投资领域,允许非国有投资进入除国家规定之外的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吸引民营企业、外资侨资和个人等投资主体的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市的经济增长。
我市已出台《关于鼓励投资汕头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鼓励非国有单位投资开发性农业,鼓励个体、私营单位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项目建设,放开个体、私营单位对公路、桥梁、电站、供水、煤气、电信、信息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投资限制,鼓励非国有单位参与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鼓励非国有单位以兼并、租赁、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凡已经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将取消对个体、私营单位投资的限制,以营造一个鼓励全社会投资者参与公平竞争的投资市场。
为有效激活社会投资,我市将发挥财政支出的杠杆作用,采取投资项目财政补贴、财政贴息、财政参股等有效办法,引导、动员民间资金按国家产业政策的方向进行投资。对基础设施项目在探索运用建设———经营———转让、转让———运营———转让、开发———经营———转让等方式吸引外资的同时,抓紧制定鼓励政策措施,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向全社会开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汕头市区投资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对全社会各类投资者实行同等待遇。
配合投资领域的扩大和放开,我市将大力改革投资决策体制,在坚持“谁出资、谁决策、谁承担风险”的原则下,对竞争性项目逐步实行投资登记备案制度,以登记备案取代现行的行政审批,并试行投资主体招标制,让国企、民营企业和外商都参与竞争,打破垄断,同时,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提高项目决策水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荣汉在会上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天煜、市政协副主席林猷垂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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