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所谓的“保健卡”诈骗138万余元的吴白彦被判入狱10年并处罚金29万
新快报讯(赖颢宁 慧鹏华 娆建明)日前,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法院依法审结一宗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吴白彦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9万元。
1999年10月,吴白彦以广州康宏公司作乙方,并提供虚假的香港昌运实业有限公司相 关资料和找人冒用该公司名义作丙方,与甲方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共同签订合同,成立中外合资企业肇庆星湖康宏度假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后,吴白彦又私刻“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世贸中心分理处业务公章”,为广州康宏公司提供虚构的所谓银行资信证明,并伪造由广州康宏公司代理销售肇庆康宏公司保健贵宾卡的协议,还私刻肇庆康宏公司两枚印章,擅自在广州、南海、江门、肇庆设立售卡办事处,同时伪造肇庆市旅游委员会肇旅函字(1999)49号文件,将尚未批准的项目改为已批准的项目欺骗客户。
从1999年12月开始,吴白彦以肇庆康宏公司的名义与294人签订合同,分别以每卡人民币2980元至368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所谓可以享受30年保健养生、休闲运动、饮食娱乐、医疗服务等44个项目优惠和以上项目全部门票收入40%收益返还给购卡人的保健贵宾卡,至2000年3月17日止,共售出432个保健贵宾卡,合计诈骗人民币138万余元,全部存入私人存折,由其个人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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