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广东省宽带用户驻地网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公告发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一些议论。某媒体的报道说,管理办法等于把某些公司“逐出宽带市场”。昨日,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张爱平独家约见了本报记者,对一些问题作出了澄清。
【符合条件者仍可运营】
记者(下简称记):有媒体的报道说,这次《办法》的出台,对一些新兴的宽带驻地网(接入网)运营商造成打击,从而限制了市场的竞争。对此,你有何看法?
张爱平(下简称张):这种说法有失偏颇。《办法》是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的411号文的精神来制定的,从内容上来讲是非常严谨的。我们在贵报刊登的通告已经讲得很清楚:一方面,广州、深圳以外城市已建或在建宽带驻地网的单位(不包括中国电信、联通、移动、网通、卫星及吉通公司在我省的分支机构)一律停止建设和运营;另一方面,在广州或深圳建设和经营驻地网的单位,必须按照《办法》的办理申请手续,取得广东省宽带用户驻地网经营许可批文后,方可从事驻地网的建设和运营。那些新兴的宽带接入运营商,如果符合《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在补办一定的手续后,仍可继续运营。
【市场实际上是放开了】
记:信息产业部的文件及《办法》的出台,对宽带接入市场会产生何种影响?会否一管就“死”,或造成“一家独大”?
张:《办法》的出台,对一些新兴的运营商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也只是暂时的。在目前国际互联网陷入低潮的时候,中国的宽带网却有如此迅猛的发展,这是很多人想不到的,我们应该高兴才对,怎么会去把它“搞死”?但是,“无规矩不成方圆”。由于相关法规的滞后,国内宽带接入市场近期确实出现了无序竞争的苗头,国家对其规范,实际上是为了促进它今后更好地发展。今后,某家公司只要有实力,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加入宽带接入市场的竞争。
【用户有权选择接入商】
记:你刚才多是从培育市场的角度来诠释《办法》的意义。在保护用户权益方面,《办法》有什么新的内容?
张:我们已经注意到了时下宽带接入市场上的一些“变相垄断”行为。《办法》的第四章第三节对平等接入问题作出了规定:同一用户驻地允许不同经营者建设各自的驻地网络,驻地网经营者不得与房地产商、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等机构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用户有权选择驻地网和电信业务提供者,驻地网经营者必须为要求使用驻地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接入条件;同一驻地的多个驻地网经营者必须平等竞争,不得妨碍用户自由选择接入的权利,也不得采取不正当措施妨碍其他驻地网经营者的合法经营。这就是说,某一个商业小区或大楼,在选择哪个接入商的问题上,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开会讨论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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