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生前系吉林省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57岁,中共党员,二级律师。2001年5月1日凌晨,杨军伏案撰写完他一生中最后一份有关法律援助立法的文件,因心脏病突然恶化而以身殉职。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耗尽了自己最后的心血,献出了自己全部的光和热。在近二十年的律师生涯中,杨军始终自觉地以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规范自己的言行,锤炼出一名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高尚品格,升华着一名律师的神圣职责。
近二十年的律师生涯中,杨军相继领导了两次创业,先后建立了长春市金证律师事务所和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1993年9月,杨军肩负着长春市司法局党委的重托,担起了筹建长春市金证律师事务所(国办)的任务。在他的领导下,经过全所律师们同心协力艰苦奋斗,使金证律师事务所很快成为拥有办公用固定资产价值达两百多万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堪称一流的所。
1997年8月,时年53岁的杨军又领衔担任了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的职务,并主持全面工作,挑起了创建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重任,踏上了他人生中第二次创业的征程。1997年12月25日,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杨军也超负荷地展开了工作。三年多来,他身先士卒,带领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同志,经过努力争取,在所辖全部县区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并在全市158个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站,建立起了以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网络。几年来,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了一千六百多件法律援助案件,向全市贫困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和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开展专项法律援助服务。
今年国际劳动节前夕的那几天,杨军格外地忙,每天几乎都是24小时连轴转。4月28日,他和同志们一道去栽树,栽树的人群中,他的年龄最大,干得又是最欢。劳动归来的杨军又耐心地接待了某困难企业案件的咨询,同志们劝他早点回家休息,他风趣地说:“干工作总得画个‘句号’,不能留个‘逗号’吧!”当天晚上21点,杨军又撰写起某案件的辩护材料,直至29日凌晨。4月29日上午,小寐不到3个小时的杨军,拖着极度疲惫的身躯来到市中心医院正准备打吊瓶,一连四个紧急传呼又把他叫回了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市政府的法律顾问,他接受了为市政府领导撰写有关合同的法律解释材料的任务,一忙又是一个大半宿。4月30日,人们都在忙着准备过节,杨军却依旧工作着。这一天,他接待了4名咨询者。夜晚,他又伏案研究起有关长春市法律援助条例的立法条文,直至5月1日凌晨,伏案工作的杨军心脏病突然恶化。弥留之际,杨军紧紧地攥住老伴儿的手,像是宽慰相依为命的妻子,又像是呓语:“等这项立法(长春市法律援助条例)完成了,我就休息几天,咱们全家到净月公园玩一玩……” 吉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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