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卫中 通讯员 李君 李应祥) 昨日上午,上海路惊现爆炸威胁恐吓案。接警民警仅用2小时即排除了“爆炸物”,并将嫌疑人抓获。据市公安局刑侦处鉴定,此“爆炸物”内容物为草木灰、黑炭粉,根本不会爆炸。
昨日7时40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黄某报警,称其与亲戚许齐平素有矛盾,许欲在自己住处引爆炸药包。江岸公安分局迅速调集50余名民警赶到事发地,市公安局巡警处 、刑侦处民警亦接警赶到。
据当事人称,爆炸装置地为上海路4号5栋居民楼一楼,该楼四周均为老式居民楼,如果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警方决定:先疏散居民,再排除爆炸物,同时追抓嫌疑人。民警一家家敲门通知撤离,逐一撤出了200余人,并在一民宅内将报案人指认的嫌疑人许齐平抓获。
8时30分,排爆队员杨武等人进入现场。爆炸装置是个用黄泥巴封口并留有引信的玻璃瓶,藏在一背包内。杨武反复观察玻璃瓶,数十分钟后,小心翼翼地将该瓶拿起送至安全地带,弄碎泥巴拔出引信倒出内容物,熟练地闻了闻,认为不是炸药。很快,权威鉴定出来了:内容物不含烈性氧化成份,不会爆炸。
据许齐平交待,他曾在汉川家中制过鞭炮。1999年间,他在黄某开在汉正街的摊点打工,7个月应得的2000元工钱一直未拿到手。今年4月,他对黄某扬言不给钱便炸对方的摊点。前日上午,许齐平将鞭炮辅料从汉川带到上海路,晚上分装制成所谓的“土炸弹”,昨日上午6时,再次找黄某要钱。黄趁许外出时翻开他的包包,发现可疑“爆炸物”,便狂奔至江边公用电话亭报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许齐平的行为已触犯“威胁他人安全”条款,警方当日裁处行政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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