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日,一个中国司法界前所未有的称呼———“法官助理
”在广州海事法院诞生。
就在这一天,该院新产生的18名法官助理正式走上工作岗位,他们的
主要职责将是协助19名法官处理庭外事务。这一改革措施标志着我省的法
官助理试点改革正式启动。
助理审判员出任法官助理
根据改革方案,以后审判案件的合议庭必须由具有审判员职务的法官组
成,只有这些审判员才能配备法官助理,而原先的助理审判员则不能作为合
议庭成员,他们将变成法官助理。
法官助理的任职条件是:已经被任命助理审判员者;或具有学士学位、
从事法院工作满两年;或具有硕士学位,从事法院工作满6个月;或具有博
士学位,从事法院工作满3个月。
判决书上将不再出现的名字
根据这项改革规定,法官助理的主要职责是:在法官的具体指导和监督
下,以法官的名义组织庭前准备工作,主持庭前证据交换和庭前会议,对于
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主持调解,草拟和校对裁判文书及其它法律文书
;参与接待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指导书记员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它审
判事务。
处理庭外事务意味着,判决书上将不会再出现法官助理的名字,而法官
助理主要由助理审判员组成。
根据规定,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都是法官,
应当直接参与办案。
让法官集中裁判精力
说起这项改革的根源,还要提到1999年的10月。
早在那时,最高人民法院就决定:法官助理制度是今后法院改革的一大
发展方向。广东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自然是改革的重点。
在广州海事法院,法官助理改革的思路更要先行一步。今年5月,该院
先后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和党组会议,又召开审委会扩大会议,主要议题是
要不要搞法官助理改革,怎样改革?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广州海事法院审判管理改革方案》终于出台。
“为法官配备助理,这是一项全新的改革措施。它的意义体现在三个方
面:一是可以大大减少法官的事务性工作,使法官能够专注于庭审活动和研
究案情,更好地行使裁判职能;第二,审判权集中由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
官行使,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第三,有利于对青年法官进行传帮带
,提高他们的办案能力,完善审判后备力量的培养机制。”该院有关负责人
表示。
法官助理也叫好
在以往,法院里除了审判员之外,其他助理审判员甚至书记员都可以独
立办案。实施法官助理制度,意味着以前的助理审判员不再对案件享有裁断
的权力。
那么,以前的助理审判员即今天的法官助理怎么看待这项改革呢?
记者采访了一位姓张的法官助理。
这位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对这项改革措施表现出乐观的态
度。他认为这项改革至少有两大好处:
“第一,从司法发展趋势来看,这项改革措施有利于法官的精英化,有
利于提高法官的待遇和社会声望,有利于保障社会公正。第二,有利于提高
青年法官的素质。”
当记者问及以前助理审判员所享有的审判权现在被收回,助理审判员是
否会想不通时,张助理的回答很实在。
“从长远看,法官也有新老交替。我们以后也有机会升任法官。”他说
。
改革符合国际潮流
记者为此事采访了北京大学教授、著名法学家贺卫芳先生。
贺卫芳认为,这项改革与国际潮流相符合。他谈到,在美国,一位法官
往往需要五六位助手来帮助他处理日常事务,甚至帮他穿好法袍;每年要两
位法学院毕业的优秀学生来做他的专职助理。
他还指出,司法审判公正和效率的目标依赖于法院人事制度的改革。改
革一方面要提高法官的独立性,另一方面要给他提供一个好的环境。我国自
从建国以来,由于受到平均主义的影响,司法制度一直缺乏一种等级上的安
排,法官必须从事一些十分琐碎的事务,这种制度安排妨碍了司法的发展。
他评价说,海事法院的这项改革,可以使法官有更多时间投身于对案情
的研究和判断,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也还有利于提高司法的尊严。(刘学兵 张慧鹏 周华娆 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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