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雪娟 实习生 刘楠)黔江耀德燃气有限公司将重庆市科委告上法庭,要求行政索赔金额1400万元。昨日,该案由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998年5月,“LT新型燃气管道输送工程技术”曾列入国家级星火计划推广项目。1998年7月,该技术通过重庆市科技成果鉴定,获得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该项技术曾先后向重庆市内外10家公司及个人转让。2000年7月,市科委和市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对“LT新型燃气” 三个关键技术重新进行了查证,结果证实该项技术并不存在。2000年9月,市科委撤销了关于该项技术的成果鉴定。
作为虚假技术“LT新型燃气管道输送工程技术”最大的受害者,黔江耀德燃气公司作为原告,向市科委提出行政赔偿。该公司在递交给法院的起诉状中称,该公司于1997年12月从垫江星光燃气公司引进“LT新型燃气管道输送工程技术”,此后共投入1300万元建设黔江耀德燃气站。而市科委作为科技成果的主管部门,在审查鉴定科技成果时,有重大过失,将并不存在的“LT新型燃气管道输送工程技术”鉴定为“科技成果”,并颁发了《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这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给该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悉,今年4月,耀德公司曾向市科委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但市科委未作出答复。
昨日,市科委有关负责人到庭。市科委在递交给法院的答辩状中称,对LT新型燃气管道输送工程技术的鉴定程序和组织工作均是合法的,后因市科委发现了重庆长寿科贸发展公司涉嫌在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立即采取行动,重新鉴定,并撤销了原来的鉴定证书。因此,原告所引起的经济损失,是因与重庆垫江星光燃气公司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而造成的,与市科委的鉴定、颁发证书以及撤销鉴定等行为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市科委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昨日,在法庭上核实了双方的身份,宣布此案择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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