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地道的潍坊本地的西瓜种子,却在包装袋上注明广东产。近日,山东潍坊市工商局奎文分局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中查处一起分装、销售伪造产地的假种子案,没收假西瓜种子2000袋(每袋50g),罚款5000元,案值2万余元。
2001年6月20日,奎文工商分局经济检查队在奎文区北官东街一汽修厂日常检查时,发现汽修厂院内的两间平房里有几名妇女正在分装西瓜种子,散装的西瓜种子堆满了半间房子 ,两名妇女负责用台秤称种子的重量,另外一名妇女把称好的种子直接装进印有“广东一号优良西瓜种,广东省种子繁育中心研制”的包装袋,每袋50g,一名妇女再把包装好的袋子利用封口机封口,旁边是成箱的已包装好的“广东一号优良西瓜种”,经检查,发现该批“优良西瓜种”既未标注生产日期,也未标注检疫编号,这种子肯定有问题!执法人员问她们谁是这儿的负责人,一名妇女说,她们只是干活的,老板在前面的种子商店,执法人员来到离汽修厂不远的某种子经营部,果然在店内摆着几十箱“广东一号优良西瓜种”,该经营部负责人,王某,30多岁,对于他们分装“广东一号优良西瓜种”一事解释说他与广东省种子繁育中心有联营协议,汽修厂的两间平房只是他的仓库,执法人员让其提供广东种子繁育中心的营业执照及有关协议,而王某却提供不出来。
在执法人员的再三询问下,王某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他看到上他种子经营部买种子的农民不愿意买本地的西瓜种子,而愿意买南方的西瓜种,于是他便利用汽修厂内的两间平房做掩护,把本地的普通西瓜种分装到印有“广东省种子繁育中心研制”字样的包装袋,企图欺骗农民朋友,赚取利润,不想刚刚开始造假,就被工商人员发现。
王某,分装销售伪造产地的假种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6月27日,奎文工商分局对王某作出处罚决定:1、没收尚未售出的假“广东一号优良西瓜种”2000袋;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种子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其一年的收入,希望广大种子经营者不要为了赚取昧心钱而卖给农民朋友假劣种子,同时提醒农民朋友,购买种子,要到正规的种子公司,更不要贪图便宜,以防止买到假劣种子。于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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