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7月1日,《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并实施,但在深圳的一些酒楼,依然打着“野味”的旗号招徕顾客,“果子狸”、“野猪”、“野火鸡”、“猫头鹰”……皆可成为人们盘中佳肴,腹中美味。
本月16日中午,记者走进位于振华路一家海鲜馆,询问有没有“果子狸”之类的野味,该店一经理样的女士告诉记者:野火鸡是现成的,果子狸要从很远的地方运来,先下300元 定金,下午可以入席,记者问取货地点有多远,女经理缄口不言,后记者起身要走,女经理又追上说中午也可。在八封岭一带,记者随意进入一家写有“海鲜野味”的酒楼,声称要吃野味,服务员立即如数家珍地介绍起来。小小酒楼竟然有许多野生保护动物列于菜单之内,服务员一个劲地说,这些货都是从广西家乡带来的,绝对野味。记者提出要入厨房以辨真假,当即被店内人员拦住。随后,记者在皇岗汇食街等多处酒楼,菜单上依然能点到上了保护《条例》的野味。
据称,7月1日前深圳90%以上的酒楼有经营野味。7月1日后,深圳林业、野生动物保护站、工商等部门,联合在东门、岗厦、皇岗等多处宣传《条例》,一些大型的酒楼虽然不再大张其鼓地做了,但一些中小酒楼依旧。有关人士称,真要执行实施《条例》,还要一个过程。
该人士说,省新条例规定,对“三有”等省重点保护动物实施限额控制经营,也就是说“规范经营,规范吃”,但指标如何控制、如何执行,现在还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他还说,新《条例》是7月1日实施执行,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到明年1月1日才能发证,这半年时间,对一些经营野味的酒楼,既不能完全禁止,又不能放任自由,管起来很难!
现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335种,“三有”野生动物有1591种,再加上一些国际公约上规定的一些野生保护动物,数目不下2000种。深圳野生动物保护站的有关负责人说,要摸清目前深圳酒楼经营的哪些野生动物上了保护条例,需要时间;有时执法时发现了一些“稀奇”动物,又没法对图辨认,我们手头上很难找到这近2000种的野生保护动物“彩照”。
据介绍,目前深圳有关部门已发动各区街调查,在近期内摸清全市有哪些酒楼经营野味,以便今后发证控制。针对目前深圳野生动物交易基本上隐藏在一些偏僻的出租屋内、查处很难的现状,有关方面表示,深圳将开办一个大型的野生保护动物的交易市场,以便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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