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汉文)省上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坚决清理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检查、乱收费行为,然而,17日晚7点左右,西安市群众面粉厂的下乡粮油产品兑换粮食车辆在灞桥区狄寨江村被该区粮食稽查队违规拦截,车上2160公斤小麦被全部扣留。
据介绍,17日晚7时左右,面粉厂将兑换的24包小麦(每包90公斤)运回途中,在灞桥区狄寨江村被灞桥区粮食稽查队车辆拦截,检查人员只把证件晃了一下、并不理会面粉厂人 员出示的粮食收购证,就命令灞桥粮食收储公司便民服务点的人员将车上的小麦全部强行卸下,并在未给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小麦“暂扣”。装卸人员扬言不付每包10元的装卸费就别想拉走小麦,而有工作人员表示,粮站的收购任务还没完成,别人休想收购。
据了解,国务院去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和流通有关改革措施的通知》,为改变以往粮食由各粮站统购的格局,允许部分经批准的粮食加工企业收购指定品种的粮食。根据相关规定,粮食加工企业具备收购资格后,须到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到指定区域收购粮食。西安市群众面粉厂正是具备了以上资格、有合法手续后才在灞桥区设点兑换收购粮食的。
昨日上午,记者赶往灞桥粮食收储公司便民服务点。该服务点是灞桥粮食分局分支机构,服务点工作人员表示“暂扣一事”只是按稽查队的要求办,别的一概不回答。令人疑惑的是,本应给被扣方的暂扣单却在服务点工作人员手中,记者看到该暂扣证上填写的暂扣理由是“无随货同行发票”,而并非灞桥区粮食分局业务科人员所讲的“非法收购、无证收购”,据面粉厂的工作人员介绍,随货同行发票只是在公对公的粮食调运中才有,兑换农民的粮难道要农民给开发票?
在灞桥区粮食分局,业务科的负责人获悉来意后,先是说“知道此事,好像是非法收购”,当记者告知其“暂扣单”上的暂扣理由时,该负责人承认这样做不妥。他说,“粮食稽查队没有单独执法权利,只是配合工商部门工作,而且不允许上路拦车检查,对工作中的不对之处要严肃批评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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