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时标 实习生 李琼 通讯员 仁达)昨天,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广州地区部分厂商了解《产品质量法》等法规的执行情况,厂商们普遍反映,时下实行的《产品质量法》、《广州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等法规尚存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急待调整。
它卖得为何我卖不得
广州百货大厦、友谊商店、东山百货、天贸南方大厦等7家大型零售企业的代表普遍表示,行政执法部门应该懂法、守法,才能保证在执法中不出现违法的情况。代表们指出,时下广州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对油制气灶的销售上采取保护措施,只批准8间商场销售这种产品,其余商场一律不准销售,这种做法实际上违背了有关法规。
产品送检时间太长
有商家反映,目前商场办理进口化妆品销售卫生许可证的时间竟长达1年左右,严重影响产品上市;零售商进口商品一般量少种类多,但执法部门要求每一种都要送检,而送检到批准需要一个月时间,使企业成本加大;进口相机检查更复杂,商场需要到北京办证和购买镭射防伪标志,防伪标志还得贴在机身上,影响相机美观。
打假打了也白打
广州致美斋食品有限公司的代表称,该公司于1998年打击了一地下工厂,并索赔7万元,没想到,仅仅过了10天,发现此地又在继续造假;有一次,该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后去报案,有关部门竟然给造假者通风报信。这位代表指出,现在执法人员成分复杂,应当组织一支专门的打假队伍。
一个部门一个标准
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品质与环境管理部曾东生副部长指出,目前实行的强制电梯安装附加装置的做法欠妥,此举违反了《产品质量法》。他认为,如果是从安全的角度考虑确实需加装,也应按程序申报,确立新的标准。又不按标准办,又强迫企业安装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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