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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在辽宁各市试行“统一门诊病志”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1:04 北方热线

  沈阳日报讯3月28日,记者从省政务公开办关于省卫生厅加大力度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将在全省各市试行“统一门诊病志”制度,减轻患者重复检查的负担。

  今年,省卫生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从6月份开始,在我省部分三级甲等医院中试行医疗设备和病理检查的“互认”制度,逐步规范不同等级的检验标准。统一门诊病志制度

预计今年内在沈阳等有条件的城市逐步推开,减轻患者重复检查的负担。

  与此同时,省卫生厅还将进一步细化病历书写规范和出台医疗事故行政处罚具体办法,修改和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相关文件,规范执业行为;开展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检验科的培训工作,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确保临床检验质量;进一步规范完善医院药事管理工作,规范抗菌素的临床合理应用,加强毒麻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通过在医疗行为中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使部分诊疗标准达到统一,从而使在多家同等级医院诊治的病人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及检验等。(胡晓震、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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