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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医疗收费情况将向社会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1:04 北方热线

  沈阳日报讯3月28日,省卫生厅副厅长韩明惠向媒体发布,今年全省将建立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医疗质量信息公开制度,把医疗单位的收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的项目包括:医疗技术人员的学识结构;医疗业务与医疗收费;单病种平均收费情况;常用药品价格情况;患者调查问卷等主要指标等。

  据介绍,我省将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诚信评价体系的建设工作,建立医院管理评价

机制,全面启动等级医院复核评价工作,并建立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医疗质量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医疗机构的不同类别,实现省级汇总,并进行省级统一公示。同时,逐渐向具有评价功能方面过渡,及时对全省各医疗单位的诚信情况评价,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强化社会的监督力度。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医患协议书双签字制度,避免医生收受“红包”。进一步改进药品和医用器材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省、市级医疗机构中标药品的采购金额要不低于采购总额的80%,并按规定将降价部分让利于民。(胡晓震、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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