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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群众创造“粉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40 温州新闻网

  语言的发展就是如此,大众的创造力是不可忽视的,也是不可轻视的。

  在解释这个标题的意思以前,先说一个小事。

  毛泽东曾经在哲学领域中说过许多话,有一次他说,我们何曾看到狗?我们看到的是黄狗、黑狗、白狗(大意如此)。他在这里讲的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在汉语里,我们有影迷、书虫、追星族这样的词语,也勉强可以有张爱玲迷、成龙迷这样的说法。但是,当我们要表示一般的什么迷的话,我们便失语了。我们不能说他们是裴勇俊的迷们,也不能说她是张靓颖的迷,我们更无法表示普遍性的某某迷的一群人,于是我们只好借来英语里fan或fans的译音,来表达这一般的概念。这正说明汉语在这个一般概念方面的缺陷。

  至于fan与fans如何翻译,则无一定之规。意译现在尚未出现,如果出现了,那就是对汉语词汇做了一个重要的补充,产生了一个集合的新概念。音译也比较难,fan或有人译成“饭”,虽然听起来没有问题,但汉语并非西方语言那样是语音中心主义,汉语还是一种读的语言,重视字词的形,显然“饭”与“迷”读起来是扯不到一块的,所以有人又戏译为“扇子”,当然也不可能流行。所以现在不管单数复数,普遍的都用fans的音译“粉丝”一词,来表示一般意义上的“迷”。当然,这也不是普通话的音译,而是粤语音的音译。这也难怪,因为这个词就是从粤港地区先兴起来的。我们应该感谢这个词的创造性。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很方便的就可以对一位作家说“他是你的粉丝”这样的话,而过去我们要表达同样的意思,却只能说他对你的作品很着迷,或他是你的崇拜者追星族一类,不但一点也不生动,而且也不够形象具体。

  像“粉丝”这样的词并非网络语言,而是群众创造而在传媒上普遍使用的。这个词现在谁都懂,也用得很顺。甚至还拆开来使用,形成“凉粉”与“钢丝”这样既调侃又有修辞意味的词语。现在问题的症结是还没有一个高明的人能将此字音译得更好,或更进一步想出一个意译词来。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汉字的组合搭配有很大的空间,因此向来偏爱意译词,而不大愿意用音译词。我曾经以“激光”最终代替“莱塞”,来说明汉语新词的一个造词倾向。但在fans尚无合适的译语出来之前,“粉丝”却起着无可替代的过渡作用。

  语言的发展就是如此,大众的创造力是不可忽视的,也是不可轻视的。我曾经写过一篇《救救中文》的小文,想要纠正的主要是语法上的毛病,例如觉得“不如人意”的批评过于严厉,就稍微弱化,成了“不尽如人意”,但现在不少人写成“不尽人意”,这就是不通的话,不应该泛滥下去。至于词语,我却主张放宽。即使现在许多不登大雅之堂的所谓网络语言,如果表达合理又没有歧义,也自然而然会被吸收到全民语言中来的,这是语言发展的自然规律,完全不取决于语言学家的好恶,也不关乎政府的行政命令。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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