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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三旗药品配送中心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4:47 北方热线

  沈阳日报讯4月13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4月12日起正式吊销沈阳三旗药品配送中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在近期市食药监局开展的南六地区综合整治期间,沈阳三旗药品配送中心虽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其违法经营行为,在南六地区造成极坏影响。3月21日上午,在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该企业有关人员强行将所有出入通道封死,扣留执法人员。

  事件发生后,立即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沈阳三旗药品配送中心的耿敏、马良仁、王军、李志刚等4名违法者处以行政拘留10天及罚款的处罚。

  在市食药监局提出建议对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资格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后,省食药监局鉴于沈阳三旗药品配送中心销售假劣药品、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和拒绝监督检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于2006年4月12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辽 AA0100064)的处罚决定,且已经送达。

  记者在沈阳三旗药品配送中心看到,现在该企业已是关门“打烊”,屋内药品也早已搬空。(朱晓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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