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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产业建筑≠无钱可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2:29 东方早报

  早报特派记者 徐明怡 发自无锡责任编辑 顾维华

  与民间古迹、宗教庙宇等各类文化遗迹相比,工厂、矿山、铁路等工业遗产的价值被长期忽视。随着城市产业结构转型,作为20世纪数量最大的建筑遗产———产业建筑也随着相关产业的关、停、并、转而陷入尴尬处境,如何去保护和利用这批数量庞大的产业建筑也成了亟待解决的课题。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昨天在无锡召开的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上表示:“应使这批产业建筑发挥经济价值。”论坛也通过了有关行业共识性文件《无锡建议》,对工业遗产范畴进行界定,提倡实现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保护并非“一刀切”

  单霁翔认为,如果将老厂房用作文化场馆,不仅可以减少新建场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还可以创造趣味空间。他认为,一些保存较为完好、具有较高文物价值的产业建筑的生产功能不能适应现代科技要求,可以将其辟为博物馆、纪念馆、遗址公园等。他透露,目前已确定将有百余年历史的上海江南造船厂保留,并结合世博会地区总体规划进行改造。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俞孔坚教授认为,产业建筑转变为博物馆等,在改造中不应将目光局限于狭义的展示馆,而应广义地理解为集展示、休闲、工作、娱乐为一体的泛博物馆。

  清华大学张复合教授表示,由于产业建筑数量庞大,质量参差,不能“一刀切”地全部进行保护,而是应有选择性地对部分无保护或利用价值的产业建筑进行拆除,保留的产业建筑也应分级进行区别改建保护利用。

  改造并不意味面目全非

  单霁翔认为,由于产业建筑数量庞杂,对其保护不能仅仅流于静止的、博物馆冻结式的保护方法,应对旧建筑实施适应性改造,为其注入新的活力,赋予新的生命。上海市规划局一位总工程师透露,上海市工业厂房用作发展现代服务业、创意产业等,政府一直是持支持的态度,还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只要物业使用性质改变后,与周边物业功能相协调,包括规划在内的政府职能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不会刻意限制。

  同济大学副教授张松认为,虽然对产业建筑进行改造是值得肯定的保护方法,但在改造中需要注意一定的“度”,应在改造过程中留下工业文明的遗迹,不可进行面目全非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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