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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科技企业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9:43 北方热线

  沈阳日报讯4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对民营科技企业我省推出土地出让金可申请分期缴纳等优惠政策。

  为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如果企业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则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缴纳。如果企业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在3至5年内分期缴纳。(朱晓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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