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名人故居的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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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8:46 温州新闻网 | |
名人故居承载着名人的历史和声誉,往往具有令人景仰的人文魅力,在城市建设中认真加以保护,无疑很有必要。但是不同名人的故居,怎样保护效果会更好,这似乎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近日重游常州,道路宽敞,高楼迭起,尽显现代城市的气派。只是来到很有名的青果巷,却见马路一边是一排高层新建筑,而另一边则是破旧的矮平房,形成一道极不协调的 盛宣怀有中国近代“第一商父”之美誉,还是我国第一位大学校长。而李伯元,是清末著名小说《官场现形记》的作者,他还创作了《活地狱》、《繁华梦》等多部讽刺挖苦时弊的小说,是当时写谴责小说中最有影响的一位。从这两位名人的历史成就来看,他们的故居若能得到整修与充实,并把保护名人故居与改造周围环境协调起来,其结果很可能成为当地一处有文化内涵的人文景观。可是现在名人故居却陷入如此困境,令人扼腕叹息。 我并不主张一切都要复古,对待名人故居也应该具体分析。那些有丰厚的历史积淀、影响很大、故居的建筑又有一定特色的名人故居,是一种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自然应该尽最大努力加以保护和整修。至于有的故居,倘若文化积淀相对少一点,建筑并无特色,并已破败不堪,那么,保护的方法是否可以多几种选择呢?原地复旧是保护,有时异地置换也是另一种保护。就在常州,对于洪深、阿甲、吴祖光等戏剧界名人,市里并没有把各人的故居都保留,而是异地建一所戏剧陈列馆,把他们(还有周璇等常州籍戏剧界名人)集中在一起,展示他们的生平及艺术成就,既达到宣传名人、为本地增光的目的,又缓解了名人故居保与拆的矛盾,还形成一个很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展馆不失为处理名人故居保护的一种选择。 总之,保护名人故居,是文化的传承,是后人的责任,也是一种领导艺术。希望人们多一点智慧,让名人故居得其所哉。可别像李伯元故居那样,挂了保护之牌,却未得保护之实,还拖了市政建设的后腿。 《人民日报海外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