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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博客”火爆引发维权大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6:45 光明网

  新华网长沙6月20日电(记者明星陈澎)截至目前,中国使用和浏览博客的人数已达6千多万。与此同时,由博客引发的版权纠纷与侵权诉讼也不断增多。

  前不久女博客秦涛因为搜狐网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其博客文章,一怒之下将搜狐网告上法庭,并索赔10万元。此事立即在中国越摊越大的“博客圈”中引起了“维权”热潮。

  日前在长沙市举行的一个“网络博客版权沙龙”上,王小山、张立宪、王小峰、姜弘等国内知名的网络博客写手纷纷痛陈自己版权被侵犯的经历,并与现场的网民一同呼吁“严打侵权”。

  以博客“按摩乳”闻名的王小峰说:“有次去南方一座城市出差,友人无意中问我是否和某报的关系很好,我说从未有联系。而友人却笑着说,你在某报上已经开了半年专栏了,怎么可能没有联系呢?我心里一惊,找到报纸一看,那个‘专栏’的内容竟然全是从我的博客上摘下来的。”

  “我的一篇6千多字的博客文章,有50家报纸转载,但只有3家给我寄来稿费。其余的47家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打给我。”网络博客写手王小山说:“虽然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但是也毫无办法。因为维权成本太高,打官司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与维权成果根本不成正比。”

  博客写手姜弘认为,大多数网络博客写手其实并不反对媒体的转载和摘编,但前提是必须要尊重博客作者的意见,发表文章前要征得作者的同意,并且支付稿酬。媒体不能以所谓“不认识作者,或不知道作者的联系方式”为由,盗用博客作者的文章。

  尽管如此,由于互联网一直盛行着超大规模非法转载的“潜规则”,而过低的赔偿与转载稿酬使得著作权人面临着巨大的“维权剪刀差”。因此,博客写手起诉侵权者,成为改变这一“潜规则”的积极尝试。

  王小山认为:“我占用的只是网站很小的空间,却给网站带来了显著的流量。对于靠大流量生存的商业网站,没有给我报酬就算了,但现在这些网站却还想分享我们的文章权益!”

  除了热议自己被侵权的经历外,网络博客写手们也担心自己一不小心就侵犯了别人的版权。湖南一些博客作者向记者表示,现在很多网络博客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大量引用非原创的图片、音频、视频,甚至像《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那样对电影大片进行“恶搞”,虽然是非商业性的传播,但对于是否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还是心存疑惑。

  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代理部负责人张洪波认为,网络博客的“非商业传播”,也不能侵犯他人著作权。网络传播虽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但它带来的高效和低成本知识传播对全社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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