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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短片不能想播就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1:32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15日讯记者徐馨报道:国家广电总局将于近期出台有关互联网视频的新管理条例,其内容主要是对视频网站“放任自流”的违规现象加强监管和查处,并促使这一新生事物尽快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按照有关规定,有影视剧情节的网络短片,因其存在“向公众传播”的目的,必须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许可证。同时,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必须取得信息网

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根据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许可证。违规者,将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得到许可证的互联网企业并不多。

  据了解,在新的管理条例中,广电总局将适当放宽网络视频提供商的准入机制和资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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