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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孝不忠官员理应止步仕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5:31 浙江在线

  不孝敬父母、不善待配偶,就不能被提拔,山西省河津市近日新出台的这条干部提拔标准,引来各方热议。除国家和党内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外,河津市新出台的《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暂行办法》中还规定:拟提任的干部必须孝敬父母,善待配偶,诚实忠信。(9月26日《人民日报》)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可争议。但山西河津把孝敬父母和干部提拔联

系起来的做法,却引发了争议。有人反驳说:不孝敬父母的,未必不是好官。一些好的官员,要做好他的本职工作,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忽略对家人的关心,一个人民的好公仆,不见得是一个好丈夫、好儿子,那么,这样的官员我们该不该用?

  不错,自古忠孝不能两全,而像山西河津那样要求领导干部孝敬父母的“孝”,我相信,不见得就是要求当官的儿女非得陪着父母不可,只是针对遗弃、虐待、不赡养父母等极端行为而言的,并非是说成天因为工作忙而没有时间陪伴老人的“不孝”。在当今社会,丧失人性地遗弃、虐待、不赡养父母的不乏其人,其中也包括一些党员、官员及其配偶。一名干部要是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善待,或者漠视其配偶、不善待其父母,又怎么会饱含深情地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呢?好人未必能做好官,但好官首先必须是好人。做官与做人尽管是两个层面,但是两者又有着必然的联系。

  还有人会反驳说:党政干部作为政府雇员,其工作是否称职,有相关的考核办法来界定,而是否孝敬父母,则纯属道德的约束和审判范畴,将官员升不升官跟孝敬父母相联系,是明显的“公私”混淆,公权没必要进行干涉。可对干部来说,是不是孝敬老人,不仅仅是其个人伦理道德问题,更事关其为民服务的品质。

  要求官员孝敬父母,不应只是道德的诉求。社会现实总是令人无比遗憾地看到,某些极个别官员的道德水准,根本不能和普通老百姓相比。对这些官员,道德约束不过是一个软约束,没有刚性力量。此时,我们不妨像山西河津那样,将“不孝敬父母不能做官”列入干部提拔条例,将官员道德刚性化,即制度化。有论者指出,只对官员进行道德范畴的约束,就好比是向张着血盆大口的老虎树立一个“老虎止步”的警示牌一样,它尝到了人肉的美味,才懒得管你什么“止步”不“止步”呢;而制度的约束则好比是把老虎约束在一个牢固的铁栅栏里,想不止步都难。政治贤明的开始在于抛弃所有道德上的陈词滥调。

  说穿了,山西河津等出台的这条类似规定,我们应当理解为不遵守道德规范不得提拔,因为除了要孝敬父母之外,还有其他重要的内容,比如善待配偶,诚实忠信。如何善待配偶?当然应当有“不得包养‘二奶’”的弦外之音。如果每个官员因道德问题而产生一点偏差,那么累加起来其差错之大可能会很严重。所以,党员干部的道德规范应该刚性化、制度化,发挥其应有的约束力。让不孝敬父母、善待配偶的官员止步仕途,值得肯定。

作者: 李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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