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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禁擅自拆除古村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2:3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成都10月18日电记者梁小琴报道:根据近日出台的《四川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今后,四川省内的所有古村落一律不得擅自拆除。《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省政府有关部门还将进行跟踪监测,一旦发现破坏行为,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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