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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搞音乐的,别给“跨界”抹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1:04 浙江在线

  其实音乐本不需有种类之分,因此“跨界”可比乐界的“大一统”角色。只是“跨界”本身也有不同的指向性,这便直接决定了音乐的好坏和趣味——音乐不需分清楚河汉界,但还是有质量的高下分的。

  最近来北京参加国际音乐节的马克西姆和王健都在采访中提及“跨界”的话题,这亦是近几年音乐界一大流行。

  “跨界”(Crossover)在音乐上的定义,是指“不同类别的音乐融汇在一起”,也有特指“以商业操作为主导代替音乐本质”的音乐创作/改编手法。著名的范例包括有“高音C之王”“帕瓦罗蒂与朋友们”慈善演唱会及其录音系列;女歌手莎拉·布莱曼的《月光女神》唱片。“跨界”还有另一层在音乐欣赏方面的含义:原本属于某一类别的音乐,却在另一种类别乐迷当中很受欢迎。比如被广泛用作手机铃声的巴赫《G弦上的咏叹调》。这篇文章讲的是第一种含义。

  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国内乐迷和观众逐渐通过唱片和电视等途径熟悉了“跨界”的音乐形式。最常见的是像当年的“小天使”夏洛特·彻楚,亮着一把堪比天籁的清澈美声,唱圣诞祝福歌——这种用学院派的唱法演绎老百姓喜闻爱听的形式。近年来到访国内演出的艺术家和明星,如波切利、莎拉·布莱曼,都是古典乐和流行元素结合的典型。但其实在“跨界”领域里,脸谱还多得很:周杰伦在说唱乐中“跨”入民乐,王力宏在“蓝调”中“跨”进京剧;爵士和摇滚“跨”,电子和爵士“跨”……如果以数列的思维去计算,以音乐门类之多,根本是数不胜数的。只是王力宏、周杰伦的做法被广泛视为“有想头”,因为他们是在生命力短促的流行音乐中加入底蕴深厚的艺术元素;但一旦是古典乐介入的“跨界”,则一向争议最大。原因很简单:古典乐最清高。

  其实音乐本不需有种类之分,因此“跨界”可比乐界的“大一统”角色。只是“跨界”本身也有不同的指向性,这便直接决定了音乐的好坏和趣味——音乐不需分清楚河汉界,但还是有质量的高下分的。比如我们听马友友拉皮亚佐拉的探戈、拉莫里克内的电影音乐,就算能听得出大提琴家只用了他拉巴赫1%的力气,仍能分辨出他的用心:为的是让各种形式的音乐得到大众的欣赏,绝对主角就是音乐,而且是好音乐。他是大明星,他录的唱片得到漂亮的市场成绩,这些是BONUS,不是YOYOMA的动机。另一种“跨界”,则是完全指向商业性的,就像之前提到的“跨界”定义之一,比如“古典辣妹”和“某某乐坊”。前者的四人组包装完全模仿了流行音乐界的“辣妹组合”,成员虽都是有实力的乐手,但她们所呈现的令人看到了并不纯粹的音乐:古典音乐粗糙地加上节奏和电声,算是跨了界;最重要的还是要穿得少,姿势摆得好。马克西姆·里萨诺夫,在“古典辣妹”组合没成型前曾与当中两位乐手合作,然后眼巴巴地看着她俩在捞钱的路上越走越远,完全抛弃了在音乐艺术上的追求。这一种的可算是给“跨界”之名抹黑了。

作者: 张璐诗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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