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用糖果去超市购物,可以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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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4:36 浙江在线 | |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街道“人人佳”超市以糖果代替找零(11月7日《信息时报》)。 用糖果代替找零的情况我也时常遇到。一般情况下,大家什么也不说就收下了,可能认为只是小事,没必要计较。但是超市的做法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因为超市用糖果代替找零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自愿”原则,而且侵犯了 但问题是,消费者比起超市来说处在弱势地位,耽搁不起时间和精力去纠缠此事,而超市正是看准了消费者的这个弱点。对于超市用糖果代替找零的行为,建议大家以后去超市购物时,带上以前所找的糖果,结账时有零就给超市当钱。这样的方法,不知道超市会答应吗? 如果不答应,消费者就到相关部门去投诉吧。 作者: 许立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