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隆礼重法”学说是三晋与齐鲁文化交融的结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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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0:00 光明网 | |
荀子生活的战国末年,中国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基本完成,诸侯割据局面的结束和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的确立已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荀子学说的不朽意义和价值,即在于紧紧把握时代的发展,适应现实变革的需要,确立了以“隆礼重法”为核心的完整的学说体系,从而为维护和巩固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政权提供了一套系统的理论指导和基本的统治方略。 “隆礼重法”即“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是儒家仁义王道之礼治与法家强力霸道之法治的有机结合。这是荀子为维护和巩固封建国家政权而提出的基本国策。他称之为“治之经”,即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遵循这一原则,就会“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民服,有司不劳而事治,政令不烦而俗美”,国君亦能够“身佚而国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了。“集大成”和“融汇贯通”是荀子学说的显著特色,这不仅在于它具有博大宽厚的包容性,更在于它对诸子学说的批判总结和创新性整合。荀子“隆礼重法”的政治学说,主要是在对儒法两家学说进行批判性总结和创新性整合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一显著特色,直接源自荀子平生的政治和学术实践。 荀子出生成长于三晋之赵国,先后数度游齐,并长期居住于齐,在稷下学宫“最为老师”、“三为祭酒”,度过了他的鼎盛年华;还曾游燕、游秦,并两度游赵、游楚,最后卒于楚。可以说,荀子“隆礼重法”的政治学说,便主要是对于齐鲁大地的儒家文化以及秦与三晋大地上的法家文化所作的批判性总结和创新性整合;而商鞅以来的秦文化实际上是三晋法家文化移植的产物,所以从根本上讲,这一学说是三晋文化与齐鲁文化相互交融的结晶。 其一,荀子出生与成长的三晋大地,既是战国时期法家的策源地,又有战国初年魏文侯重法尊儒的成功治国之道以及赵烈侯儒法并用的社会改革实践。这一时期法家学派的著名代表如李悝、商鞅、申不害、韩非等,无不出生或活动于三晋大地,他们的法制理论和实践,为确立统一的封建国家政权奠定了根基。同时,魏文侯在位期间,既依重李悝等法家人士变法革新,又尊奉卜子夏等儒家学者“为王者师”,魏文侯重法尊儒的治国之道不仅使魏国成为最早称雄的一流强国,也对其他诸侯国产生了影响。 荀子生活的青少年时代当距魏文侯、赵烈侯时代不太遥远。魏文侯重法尊儒的成功治国之道以及赵烈侯儒法并用的社会改革实践,给青年时代的荀子的学术思想的形成应产生过深刻的历史启迪。后来他又两度游赵、一度游秦,对三晋以及秦国法治实践进行了深入考察和审视。尤其是在秦国时,他在回答秦相范睢关于“入秦何见”的游秦观感时,既高度赞扬了秦以法治国达到了“治之至”的最佳境界,同时又深刻地指明“秦之所短”在于“无儒”,仅严刑酷法而无礼仪教化,虽一时“其强海内,威行诸侯”,却潜伏着一朝倾覆的危机暗流。秦王朝即兴而亡的历史教训证实了荀子的这一预见。可见,丰富多彩的三晋文化以及作为三晋法家文化移植产物的秦文化,是荀子“隆礼重法”学说形成的现实的和历史的重要依据。 其二,荀子长期生活的齐鲁大地,既孕育了以“礼治”、“王道”为主旨的儒家文化,又培植了诸子学说荟萃交融的“稷下之学”,同时还有管仲以来齐国礼治与法制相济相辅的治国实践。长期生活在齐鲁大地的荀子,深入考察和审视了儒家学说。他以弘扬孔子“礼学”为己任,以儒家学者的视野考察了稷下诸子之学,深刻揭示出诸子之学各自“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的偏颇与弊端。在批判性总结和创新性整合诸子学说特别是儒、法学说的基础上,荀子也从齐国管仲和管仲学派的礼、法相济相辅的治国实践中得到深刻的历史启迪,其“隆礼重法”学说最终形成。这说明齐鲁大地博大厚重的文化资源,也为荀子确定“隆礼重法”学说提供了现实的和历史的依据。 荀子“隆礼重法”的政治学说,作为三晋文化与齐鲁文化交融的结晶,对于维护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专制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谭嗣同说:“两千年来之学,荀学也。”衡之历史,谭氏此说基本属实。事实上,汉王朝建立后,经过汉初黄老之学的盛行和汉武帝的“独尊儒术”,至汉宣帝时,荀子“隆礼重法”的政治学说遂被确立为“霸王道杂之”的基本国策而延续下来。汉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莫不以儒家文化与法家文化互为表里,以礼治与法治、王道与霸道兼施并举,作为维护和巩固封建政权的基本国策,这充分反映了荀子学说对中国封建文化的深远影响。(作者系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