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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北京段管理权全部收归国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6:05 光明网

  继八达岭长城管理使用权被地方政府收回之后,曾长期被一家公司管理的司马台长城,日前也正式收归北京市密云县政府管理。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目前北京区域内的长城管理使用权已全部收归国有。

  始建于明代的司马台长城以“惊、险、奇”著称,据介绍,此次管理权收归密云县之后,超过50%的门票收入将用于古北口段长城的保护修缮工作。

  孔繁峙认为,北京段长城的管理使用权问题之所以能妥善解决,有两个原因:一是相关法规出台比较早。早在2003年,《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就已经出台;二是矛盾相对简单。与甘肃、山东等省的长城不同,北京境内的长城大多在深山老林里,对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影响小,主要是要防止开放中的人为破坏。

  按照《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长城的管理权归属地方政府。但前些年,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将长城管理单位企业化,以经营为目的,规定经济上缴指标,此举导致了对长城的过度开发,这就是舆论曾关注的“公司经营长城”现象。为改变这种状况,北京市近3年来一直要求现有公司化的长城管理单位,全部改为事业单位。

  据了解,改制后的长城管理单位,工作核心是长城保护,经营只是其中一小部分,经营收入也主要用于长城的修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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