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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刊也要持“国际通行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02:2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2月21日讯 记者张贺今天从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获悉: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沿用了近20年的中国标准书号,将与全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步由10位升至13位,这将大大促进我国出版业的信息化发展。

  此次由10位升为13位,扩充了整个书号编码系统的理论容量,保证了中国图书与国际物品编码体系的兼容,同时将中国标准书号的使用范围由传统的纸质印刷类出版物,扩展

到电子出版物等非印刷出版物,特别是互联网出版物。

  通过此次升位,进一步规定了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和使用原则,确定了国际ISBN中心、中国ISBN中心和出版单位的三级管理模式,以及中国ISBN系统内各级管理者的职责,其中特别强调出版单位应充分保证中国标准书号分配和使用的唯一性、永久性和专用性,强调了作为终端使用者的出版单位应杜绝“一号多用”和“买卖书号”等现象的发生。

  对于普通读者来说,也许并不在意每一本出版物上都有的ISBN加上一串数字构成的书号,但实际上,这一串号码却是一部出版物唯一的身份标识,是出版物发行和流通的国际通行证,其重要性相当于一个人的身份证和护照。《国际标准书号(ISBN)》自1970年被国际标准化组织确定为国际标准以来,已成为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专题出版物国际标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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