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族 汽车道德你有没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3:09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记者 王海丞

  近几年人们突出地感到,私家车大幅度增长,中国已前所未有地步入汽车时代。“满街都是车”,不论是驾车人还是行人,汽车对人生活、生命、权益的影响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大。然而,矛盾也在凸显:由于作为社会道德的延伸——汽车道德观念体系尚未建立,人们驾车在公众场合不能很好地相处,不仅导致我国交通事故死亡率畸高,而且交通摩擦随处可见,看去小事甚至演化成刑事案件。汽车文明在改善生活状态的同时,带来的竟是一种不和谐因素。交通要严管,道路要拓宽,但更重要的因素是人。在汽车大潮来临,人们惶然无措之时,我们有必要对“汽车道德”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2005年12月27日晚,河北省石家庄市某单位的马英豪与朋友聚餐后,开了一辆黑色本田车离开。22时许,当他开车经过市政协附近时,撞到了正在过马路的22岁的青年武志身。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但是当马英豪调转车头,对倒在地上的武志身进行“二次碾轧”时,性质发生了突变——交通事故变成刑事案件。

  2006年12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英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年1月5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马英豪执行了死刑。年仅28岁且并无前科劣迹的马英豪,因为一念之差,害人害己。

  案件经媒体曝光后引发轰动,成为各界议论的焦点。尽管马英豪始终没有承认自己是故意去“二次碾轧”导致武志身死亡,但是许多人却相信,马英豪的行为代表了一些司机的心态。

  马英豪成为无良司机的代名词,有的网民甚至用“十恶不赦”来表达义愤之情。但是,当我们冷静下来,从情绪化的谴责转为理性的分析,会发现马英豪案折射的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个人道德问题。

  从近几年开始,私人汽车保有量大幅度增长,中国人真正开始步入汽车时代,但基本的汽车礼仪与汽车道德却远未形成,汽车与人、汽车与道路、汽车与环境之间的矛盾从未像今天这样突出。

  人们谴责无良驾驶,企盼法律惩恶扬善。但是安全的交通环境不是仅靠法律所能营造的,它有赖于每一个司机与行人的道德自律。呼吁杜绝不文明驾车,树立汽车道德正当其时。

  驾车,我们反而要学走路

  1月17日18时左右,济南市民生大街一如既往地堵了车。“每到上下班的点这里都堵车,没20分钟过不去。”这个“点”走民生大街,出租车司机王师傅极不情愿,但一头扎进了车流,再想掉头就难了,只好耐着性子如蜗牛般走走停停。

  为了尽快通过,许多司机是见缝插针,忽左忽右不停地并道。一辆白色轿车突然斜插过来,跨线横在了路中央。王师傅不满地使劲按了两下喇叭,“抢么抢!就在乎这一步?大家都堵着吧!”

  民生大街这样的道路拥堵现象,在这座城市并不少见。据统计,目前济南市机动车保有量约为100万辆,而且平均每天都有200多辆新车上路。不少人抱怨,道路状况不尽如人意造成难以通行。不可否认,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汽车数量增长是造成交通拥塞的一大主因。但是,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可堵车现象仍然严重。一些路段——特别是缺少交警监管的——未修时堵、修时堵、修好了还是堵,则反应出“硬件设施”并不是交通拥堵的唯一症结。

  让我们先看几则媒体关于城市交通的报道。

  场景一:2006年年中,北京东三环国贸桥附近。一名法新社驻北京记者试图从辅路驶入主路,但直行的车辆一辆接一辆接踵开过,令他始终进不去。这个法国人愤怒了,在他看来,直行和从辅路驶入主路的车应该交替行驶,而不是抢行、加塞,这样不仅容易引起交通堵塞,还会造成不必要的追尾等交通事故。

  他索性将车停在环路入口,下车走到主干道上,拦住直行的车辆,喊道:“你为什么不让我?”“我为什么要让你?”被拦中国司机感到莫名其妙,“我要让了你,后面的人就该跟我急了!”

  场景二:2006年9月12日,云南昆明昆石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5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受事故影响,昆石高速公路入城方向发生交通堵塞,数百辆汽车排起了长龙。事故是因为当时行驶在最前面的吉利车突然减速造成的,而减速的原因竟然是一个被人抛弃的枕头。

  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从车内向外面抛掷杂物。但在现实生活中,司机在行驶过程中随意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现象屡见不鲜。这回竟因有人抛出了枕头引发了连环撞车事故。

  场景三:2006年11月7日晚,南京交警组织了一次交通安全检查,在短短半个小时的时间里,查处了14辆没有按照规定打开车灯的公交车。此外,一些出租车不开大灯,而是只开了一个小灯,还有不少轿车没按规定变换近光灯。夜间行车,司机不开大灯或者不规范地使用大灯是极其危险的。据统计,我国在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约有3至4成系跟车灯使用不当有关。

  另一个症结在于人,在于公民的交通道德意识远远没有跟上汽车社会发展的步伐。2006年,《车友报》及车友网经过大规模的调查,公布了“十大无视车德行为”,其中有六条直接针对不文明驾驶。它们是:一、不注重自身及他人安全(起步、停车、拐弯不打灯;晚间市区内开远光灯、雾灯长亮;穿拖鞋开车;开车打手机、吃东西)。二、不管不顾,损人利己(小区里开快车、乱鸣笛、乱停车;洗车破坏清洁;雨天遇行人不减速,溅人一身水;占自行车道,占用斑马线;不经允许在车内抽烟)。三、特权车滥用特权(非执行公务时开警报器乱鸣笛、开大灯晃人、加塞儿违章行车)。四、破坏环境、有损市容(从车里往外扔垃圾、吐痰;光膀子开车;将脚架在仪表台上)。五、不诚信友爱(无证驾车;出了交通事故逃逸、恶言相加、大打出手,拖延赔偿受害方损失;遇到需要救助的车友视而不见、见死不救;污损涂抹遮盖汽车号牌、套牌)。六、开霸王车、斗气车(强行超车“别”人;强行加塞儿;遇到堵车,抢占逆行道路;左转不让直行;慢车长时间占用快车道;明知前方堵车,却仍往前蹭,加重堵车)。

  不文明驾驶引发事故,扰乱交通秩序,加剧了道路的拥堵情况。有专家指出,如果民众不能提高交通道德修养,提高守法意识,再宽阔的马路,再健全的法律法规,都解不开城市交通拥堵的死结。

  中国人,你咋就不怕死?

  不文明驾驶带来的不仅仅是城市的交通拥堵,更是酿成了一桩桩惨祸。我国是世界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高的国家,连续数年居世界第一位。2001年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10万人,而同年美国的数字为4万人,日本为1万人。我国交通事故的致死率也是世界最高的,为27.3%,而美国为1.3%,日本只有0.9%。另一组数字对比是,我国汽车保有量约为3400万辆,美国则为2亿多辆,日本为8000万辆。

  2006年11月3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交通安全形势。由于加大交通执法力度,2006年我国交通事故数量以及造成的损失都明显减少。但尽管如此,1至11月份,全国仍发生交通事故34.9万起,造成8.2万人死亡、40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6亿元。

  “中国人真是不怕死啊!”一位“老外”目睹中国的交通现状后发出如此感慨。

  1901年,一位叫李恩时的匈牙利人将两辆美国制造的“奥兹莫比尔”牌汽车自香港运到了上海。1902年1月30日,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决定向李恩时的汽车颁发临时牌照,准许上街行驶,从此汽车正式驶入了中国社会。100多年后的今天,日益现代化的中国,高速公路越修越好,马路越来越宽,许多城市的道路基础设施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毫不逊色。生活越来越离不开汽车,社会也越来越依靠汽车去承载。但在享受汽车社会所带来的便利时,我们却没有形成汽车道德来约束飞驰的车轮。面对混乱的交通秩序,让人不得不反思,我们到底学没学会“开”车?

  步入汽车社会并不代表着拥有了汽车文明。人类发明汽车,创造的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成为中国社会的常态,不过几年的时间。在中国,小汽车被称为“轿车”。一个“轿”字,体现了汽车被异化为一种社会权杖和地位的象征,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并没有随着汽车的日益普及而消失。相反,为了追求商业利益,汽车制造商与销售商不断迎合大众对汽车的“权力”想象,强化拥有汽车就高人一等的潜意识。

  电影《蜘蛛人》的结尾有一句台词:你的权力越大,你的责任也就越重;我的能力,是上天给我的财富,也是恶魔给我的诅咒。在道路上,汽车赋予驾乘者更多的安全感与力量感,这是行人所不具有的。诗人于坚曾尖锐地指出:“汽车不是武器,或者不是被作为武器来制造的,但与步行和牛车相比,它却有着致命的因素。”如果驾驶不当,每一辆汽车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杀手。拥有更多的力量——特别是一种有可能伤害生命的力量——司机在握住方向盘时将承担更多的道义与法律的责任。

  但在当下中国,这样的责任意识并没有深入人心,对汽车的“权力”想象缺乏必要的道德自律与约束。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所助理研究员徐文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在汽车道德培养方面有很多矛盾,最明显的就是紧迫性与长期性的统一,文明作为一个社会的整体形态,进步需要有一个过程。但现实情况是,我们的“车德”已经严重滞后于汽车社会的步伐,必须迅速提高和完善。

  任重道远全民参与

  一位法国人问一个10来岁的中国小女孩,欧洲给她最深的印象是什么,“汽车”。女孩脱口而出。“汽车?中国没有汽车吗?”“当然有。但这儿的汽车,从不跟行人抢行,更没有人按喇叭催我,走在街上特放松。”

  这则简单的故事,形象地反映了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汽车道德上存在的差距。一位从加拿大读完硕士回国的网友写道,同在国外相比,在国内开车最大的不同在于心态,“国外是让,国内是抢。在加拿大过马路的时候,汽车距离我至少30米就停下来了,等人完全过去了,车子才动。刚开始我还特别不适应,还想停下来等车过,人家在车里一个劲地朝你挥手让人先过,后来习惯了感觉真好,放心大胆地过马路。在交叉路口,如果路口没有灯,加拿大人会停下来,把车子彻底停好看其他方向有没有车子过,如果有车,大家都停下来,用手势同靠右的车打招呼,一辆一个方向的车互相过,这么开法,我从来没有遇到在这种路口的堵车。在国内开车,不抢不行,否则自己走不了不说,还要被别人嘀或者狂闪。回国久了,自己开车的习惯又逐渐被同化回出国前自己开车的习惯,也开始抢了,嘀了,闪了,不让行人了……”

  欧美国家较早进入汽车时代,逐步形成了健全的汽车道德,这种隐性约束力,是法律之外,维持交通秩序的强大有力的手段。人们在自觉遵守这些道德规范时,也影响带动了周围的人。

  一位生活在美国的中国人记述了这样一件事:一天傍晚,车少人稀,我搭房东太太的车去购物,在路口等红灯时,周围既没车没人,也没监视器,我便向她建议:“反正就咱们一辆车,开过去算了。”房东太太环视了一下四周,向我解释道:“不行!路旁那一排排公寓里有孩子们的眼睛,万一被他们看到,会影响孩子们今后的行为规范。”她朝我耸了耸肩,做了一个表示遗憾的动作说:“为了孩子,我们惟一的选择只有耐心等待。”我的脸红了,这是“违规”后的羞愧。从那以后,我开车时只要遇到红灯,绝对是无条件地耐心等待。

  反观我国,尽管社会各界已看到建设汽车道德的紧迫性,但要想短时期内提高我国数以千万计的汽车驾驶员的“车德”并不现实。道德的形成远比法律的制定要困难,它要建立在公民素质整体提高的基础之上,需要每一个公民的积极参与。

  据统计,2004年,我国既有驾驶员培训学校5000多所,当年共培养新驾驶员510万人。为了弥补驾驶道德在驾驶员培训中的缺失,2005年制定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及其配套培训教材首次提出了“驾驶道德”的概念,并将其作为培训目标之一。尽管由于缺少量化指标,这种道德培训能有多大作用,尚未可知,但这毕竟迈出了建设“汽车道德”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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