荻港
英国作家毛姆一辈子写了厚厚15卷笔记。第一本记于1892年,那年他18岁,按他晚年自我揶揄的评价,那时他“一无所知、胸无城府、满腔热血、乳臭未干”。“如果事情做到结尾还能同刚开头一样有趣,杯底残酒还能像第一口那样甘美,那生活该有多么美好。”18岁发出这样的感喟,说得那么沉重,彷佛他已饱经沧桑。
毛姆与不少作家、画家、演员和政客有过交往,但从未想到要在自己的笔记中记下他们之间的谈话,他一向恪守自己的原则:如果一件事对他将来的创作没有用处,他就不会把它记下来。汇集在这里的笔记,都是供他写作的“弹药”,但很多素材他并没有用到后来的小说或其他作品里,比如早年笔记里记录的大量对话,是留着写剧本用的,最后完全没有用上。
1894年的笔记,关于两种友谊:一种是源于肉体本能的相吸,“你喜欢你的朋友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特别的品质或禀赋,而仅仅是由于你被他所吸引”,仍是那副与年龄不相称的曾经沧海的口吻,对这种“与爱情很相似的”友谊心存怀疑,“很可能你会对某人产生这样的的感觉,可这人根本就不值得你喜欢”;另一种友谊是知性的,一个人被另一个人的才华和阅历所吸引,“但是每一口井都有底,你朋友也会有一天不再有新的东西传授给你……这口井已经空了,你把桶放下去,却什么也打不上来”。毛姆说,这就是人们迅速发展起友谊,又迅速终结友谊的原因。
关于基督教,这个不信上帝的人有很多刺耳的话,“基督教规定一个人不能爱自己,不能在乎自己,也不能为自己着想,而只能爱自己的灵魂,在乎自己的灵魂,为自己的灵魂着想。这样,基督教要求他不按自然本性行事,结果迫使他变得虚伪。当他顺从自己的自然本能时,基督教就会让他心生愧疚”,“当看到世界的困苦和辛酸时,我觉得没有什么能比信仰上帝更可耻”。他不相信来世,不相信死后受罚来世受赏。
他有点鄙视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同居,就算是社会认可的那种,一般也只有一个结果:他变得稍微狭隘了些,稍微低劣了些。若没有人与他同居,他本不至如此。”这种话冒犯的可不是一两个人。
他不认可将家庭生活神圣化,认为家庭生活无比神圣这一观念,源自“羸弱的”犹太人,“他们只有躲在家里,才能避开外面世界的动乱与迫害,获得安全与宁静”。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希腊人对于家庭的轻视,“世界在他们眼里是一个战场,战争的喧嚣、胜利的欢呼,甚至战败者的呻吟,在他们耳里都是美妙的音乐。”
他觉得尼采大肆赞美苦难不可思议。在他看来,痛苦是有害的,那种认为痛苦使人变得高尚的观点,是荒谬的。
他相信,如果利他主义不是快乐的源泉,世上就不会有利他主义。在他看来,绝对的利他主义是不存在的,因为“每一个人都指望能从自己的无私之举中获得某种回报”。
他对于劳动高尚的观点不屑一顾,认为这种说法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如今工人成了社会主流,人们自然就推崇起劳动来”,这种自豪感的后边是人们的自高自大,谁都认为自己从事的是最崇高的事业。紧随这种论调的,是他对于做一个闲人的掩饰不住的得意:“做一个闲人需要多才多艺而且修养极高,或者要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头脑。”
关于文明民族对于野蛮民族的战争,他表达了自己的义愤:“这是一场不公平的较量,只是好武器与差武器之间的比试,根本没有什么崇高目标……把征服者的文明强加在战败的蛮族头上,说他们因此获得幸福,这是伪善。他们现在被异族的法律统治着,被迫接受他们不想接受的文化,进行他们不愿进行的改革,凭什么说比起当初原始、简单的生活,他们现在这样更幸福?”但是紧跟着,在说到“和平的弊端”时,他又说,“住在丛林里的维达人、居于冰原上的爱斯基摩人就是从未接触过战争的民族,但这似乎并没有让他们发展出高度文明。”
1936年,他去了西印度群岛的马提尼克岛,1902年培雷火山爆发,吞没了那儿的圣皮埃尔镇,夺去4万人的生命。他在当地问很多人,灾难对于幸存者的精神和道德有怎样的影响,得到的回答都是一样的:灾难对那些人一点影响都没有。大多数人破产了,但他们从打击中恢复过来,重新振作,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他们的虔诚没有一丝一毫的增减,他们的好与坏也没有任何改变。“我想人大概天生有韧性,有遗忘的本领,或者仅仅是迟钝麻木,因此虽然自他们来到这个世上就一直处在各种各样数不胜数的恐慌之中,他们却依然能存活下来。”
【英】萨默塞特·毛姆著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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