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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化的开放战略与政治权利运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1:34 中国学术论坛

  (二) 开放战略与政治权利运作

  虽然,美国文化产业以一种“文化经济学”为基石,但它同时又相关于一种“文化政治学”。因而,对美国文化产业进行一番“政治文化”的考量亦是重要的,特别是解析美国独倡的文化战略更具有一种特殊的意义。所谓“政治文化就是指政治对文化的影响和文化对政治的影响。更专业地说,政治文化包括在社会的政治秩序中扮演角色的价值、信仰、观念
和实践。”

  众所周知,绝大部分的国家都设有专门统管文化事业的政府部门,那些政治一统型国家自不待言,即使是按经济自由轨迹运行的国家如英法也是如此。反而,象美国这样的政府职能完善的文化产出大国,却单单没有所谓的文化部。“虽然各种(包括国家和亚国家)政府是文化政策形成的基本场所,但私人提倡也可能非常重要,在一些国家(例如美国)可能是最为重要。此外,独立的组织,即非政府组织艺术家协会等,在政策形成过程中也可能具有影响力。近年来许多国家中经济活动向私人方面的转移,表明在文化政策的形成过程中,需要在政府、公司和社区外加入新成员,因为过去纯粹以国家为基础来制定文化政策的方法,已被更广泛的跨地区和多层次的方法所代替。” 更辩证来看,文化的“自律”发展仍需政策法规之类的“他律”来规约,只有在一定引导和限制的基础上,文化才能获得更健康的发展。但是,文化问题确实更具有全球性,文化政策的制定在某种程度上还要超出单纯国家的限定,尤其在全球化的时代更是这样。美国则是以一种极端的形式出现的,在政府职能上阕失文化之维,在文化政策上看似“无为而治”。

  这在美国看来,自有其一套贯彻到底的逻辑:他们声明之所以不设文化管理部门,甚至不制定文化政策,就是为了保护言论自由和产业自由。其实,以美国高仰着的眼光,是根本看不到那些边缘化国家中文化问题之凸显的,他们还感受不到那种民族文化受倾轧的危机,因此美国自身无需文化保护的策略。这就是中心与边缘的不同的文化感知。然而,这种表面上没有策略本身不就是一种文化战略吗?这种“无策略的战略”不就是一种更有效的“无法之法”吗?的确,美国这种开放的文化策略隐匿了更深层的意识形态性。这一国度盘踞着全球文化的制高点,本身就是全球文化游戏规则的操纵者。它即使无需任何一种文化政策,任凭文化产业随着市场规则来独自运转,也会在全球市场中独占鳌头。实质上,这是一种更深层、更有效的文化霸权战略。美国由于在文化产业上具有经济主导性,因而,他们反倒无需文化上的特权,而只需其它国家和地区不设置文化保护之类的障碍即可。他们深知,自身不设文化监管部门也是一种表率,假若其它国家的政府也如法炮制,那美国将无疑是更大的受益者。由美国自身文化霸权所决定,在同样多方位开放的文化市场之间,美国的巨大压强必定使其文化向其它国家渗透和转移,而根本不必担心自身受欺的问题。这种驱除了文化限制的自由市场诉求,会为美国文化产业大开方便之门,其实就是要求文化服从于市场。这样,美国的貌似空白的文化策略也就转化为一种市场策略了,它是一种高度的“开放战略”。

  在全球化的时代,健康的文化策略就应当在政府与非政府之间取得平衡。除了传统的政府间的文化交流之外,各种跨国运动和国际组织、亚社会和种族团体、跨社会的准团体、跨国公司和其它产业之间的伙伴关系,在文化政策中占有愈来愈主要的位置。在当今美国,例如传播者协会、文化组织者协会,艺术家协会这样的专业群体和组织,它们的活动由于以筹款(而非赞助)形式进行从而获得了独立。但完全规避掉政府的治理,就会彻头彻尾地遵循市场规则来运行,势必会造成市场对文化的操纵,美国文化及其产业就是最明显的例证。对其它国家而言,全球化的开放文化市场是一把双刃剑,它或许可以产生创造性的积极影响,亦可能带来相反的社会文化效果。这就要看,接受者对美国文化是消极的认同,还是真正的掌握了。但有一点是无可非议的,那就是要对美国文化产业(及其对地区文化的影响)采取辩证态度,趋利避害,以便制定相应的文化政策来保证文化生长和经济繁荣。

  美国政府虽然没有文化部门,但却对文化产业给予了鼎力的扶持,否则美国文化产业也不会具有如此庞大的规模。然而,这种支持是并非是(来自政府)自上而下实现的,而是自下而上来完成的,政府只是提供了宽松的外部环境和严格的法律保障。在这种自由和安全氛围的促进下,美国对文化产业采取的是多方投资和多种经营的方式,鼓励非文化部门和外来资金的投入,难怪美国文化产业在世界上最依赖于境外的投资了,这凸现在美国文化产业经营的跨国化上。而且,只有这样的投资环境才能吸引更大的投资,才能使流动的资本继续集中在文化产业中寻觅商机。其实,美国政府仍没有忽略对文化的政策性支持,他们用于资助文化事业的经费亦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先由政府核定,再由议会审查批准。如果政府和议会就某一文化议题产生争议,那么,法院将出面对冲突予以裁决。显然,“三权分立”原则在文化领域亦贯彻到底了。在1999年,纽约市政府就曾为500个艺术团体拨款1400万美元,以资助它们为市民的公共生活提供服务。美国政府更注重的是文化及其产业是否合乎法律的规范,凡是违法的政府有权给予取缔,而对侵犯知识产权(如盗版)的行为更是严惩不怠。当然,美国这个法治国度对文化也有道德的监督,比如电影的等级制和MTV的监察制等等,在影视中对性和暴力的描写到底要占多大比重,一直是美国社会乐此不疲的争论焦点。

  在经济支撑之外,美国文化产业带有不可避免的政治因素,人们因此将其带来的文化后果命名为一种“文化帝国主义”。顾名思义,“文化帝国主义”是文化话语与政治话语的结合,它强调的是美国这样的资本主义大国借助文化产业来输出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这一话语的言说具有多种途径,根据汤林森的分析,文化帝国主义既是“媒介帝国主义”的一种话语,又是一种“民族国家”的话语,既是批判全球资本主义的一种话语,又是对现代性的一种批判话语。 可见,无论是大众传媒还是全球经济的视角,无论是民族性还是现代性视野,这些话语形式都是力图站在(或本已站在)文化霸权主义之外,对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的文化强权采取了一致的批判态度,尽管出发点各不相同、内外有别。在根本意义上,我们所说的“文化帝国主义”是相对于早期帝国主义而言的,它不同于列宁意义上帝国主义时代的武力征服和政治干涉,而更加注重资本主义文化模式的入侵。简言之,文化帝国主义就是以文化取代武力、政治手段的帝国主义,它是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畸形发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现,仅仅动用武力来贯彻自身意志往往只能短期收效,而通过推行文化战略来控制对方的文化才是长久之计。特别是文化产业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大量倾销,已经成为美国最重要的文化渗透的手段,它在莺歌燕舞中来实施文化侵略。这类文化渗透具有潜移默化性,它不强求外在的同一,而是通过使人们“心向往之”的方式对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道德信仰主动认同。从文化输出来看,这种“主动”其实是一种“被动”,亦即对资本主义文化价值观的被动服从,心甘情愿地成为文化产业的顺民。这样,推行文化帝国主义的国家不仅在全球范围内赚取了金钱,而且通过文化输出巩固了自身制度的统治。

  在英国这个日不落帝国退居次席后,美国成为在世界上领导文化帝国主义的超级大国,它不仅倡导的声音最响而且从中收益最大。美国当选政府很早就意识到了文化在其全球战略中的份量,文化产业既是商业的摇钱树又是政治的传声筒。早在1964年,就出版了这样一份美国的外交事务委员会的报告——《赢得冷战:美国的意识形态攻势》,其重点是指出:“在外交事务中,有些目标通过直接和外国的人民接触能够比和它们的政府接触更好地达到,在今天,通过通讯技术和工具的中介,有可能接触到其他国家人口中重要而富有影响力的那部分人,从而给他们传达消息,左右他们的态度,甚至能成功地促使他们采取某些果断的行动。然后,这些团体就有能力对他们的政府施加相当大的影响。”虽然冷战时代已经基本结束,但精明的美国执政者仍然看到了文化侵略在全球范围内的功用,文化霸权从政治强权中脱胎出来。正如后来的一位美国政府的高参亨廷顿所见,也就是1993年发表的闻名遐迩的《文明的冲突》一文所表述的,冷战后国际冲突的起因可以定格为一种“文明的冲突”,它将在欧美文明与儒教文明、伊斯兰文明之间凸现出来。 虽然,冷战思维在这位哈佛大学教授脑中仍在继续,但它的确看到了美国霸权在新时代的转型。可以说,美国的全球战略在从“强权性的霸权”向一种软性的“渗透性的霸权”转换。这不仅是美国自身权衡利弊的政治抉择,而且也是冷战后世界政治格局的变动造成的。

  实质上,美国倡导的文化帝国主义具有复杂的“纵横结构”。一方面,就美国与以第三世界为代表的国家群体关系而言,美国文化帝国主义与这些国家形成“纵向”的等差关系。美国文化试图控制第三世界国家的人民的文化生活系统,从而重塑受动群体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甚至社会身份,这是一种巨大的不对称性。但另一方面,美国这种文化帝国主义还与那些发达国家形成“横向”关联,在冷战之后这种关联更加趋于一种互惠和双赢。也就是说,不同于传统霸权那种此消彼长、惟我独尊式的争夺,美国的文化霸权在同路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文化向心力。面对美国的自由主义策略,那些与之差距不大的次等强国更自愿地接受美国的文化领导,从而形成一种较为透明的权力制衡机制。但在20世纪九十年代后,美国与这些协同国之间的文化矛盾也日益加深,法国和加拿大政府公开声明对美国文化产品(好莱坞大片、摇滚音乐等)采取抵制。尽管这种表态只是文化保护的一种姿态,绝非与美国文化的决裂,但全球文化帝国主义系统的确处在一种变动的格局之中。这样,美国就受到了纵向和横向两类文化的反击,美国文化产业在全球竟然有一种孤军奋战的性质。

  从权力的视角看,美国的文化霸权是一种意识形态统治的工具,是美国输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手段。根据伊格尔顿将“权力”概念加入“意识形态”概念中的新解说,所谓“意识形态是由权力迫切之需而产生的或被扭曲的一种思想形式……意识形态是各种话语的策略,它对统治权力会感到难堪的现实予以移置、重铸、抑或欺骗性的解说,它竭力使统治权力得以自我合法化。” 可见,意识形态与权力压抑是紧密相连的,这种福柯意义上的“权力”在文化控制中形成一种四面扩张、无所不在关系网络,从而自下而上地支配着被控制者。美国文化产业就是如此,它在全球实施文化控制到哪里,就同时将权力网撒播到哪里。这种支配性的文化渗透甚至是无意识的,比如在第三世界国家中的崇洋心态往往就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相比较而言,美国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文化控制更为深入和强化,而在与之协作的次等强国中实现的则是一种文化的驱赶,亦即通过商业力量用自身文化占据对方的市场。但无论怎样,美国文化霸权中的权力控制却始终是无所不在的,它表现出一种文化政治与文化经济学相结合的双重问题。

  最后,援引詹姆斯•彼得拉斯在《二十世纪末的文化帝国主义》开篇所说的一段话,来作为这种政治经济学分析的结束语:“美国文化帝国主义有两个主要目标,一个是经济的,一个是政治的。经济上是要为其文化商品攫取市场,政治上则是要通过改造大众意识来建立霸权。娱乐商品的出口是资本积累最重要的来源之一,也是其替代制造业出口在世界范围内获利的手段。在政治上,文化帝国主义的重要作用在于将人们各自从他们的文化之渊源和团结传统中离间出来,并代之以新闻媒介制造出来的、随着一场场宣传攻势变幻的‘需求’。在政治上的效果则是把人们从其传统的阶级和社会的圈子中分化出来,并使得人和人之间产生隔阂。……文化帝国主义的主要目标是对青年进行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剥削……文化干涉(在最广泛意义上而言包括意识形态、思维、意识、社会行动)是将客观条件转变为有意识的政治干涉的关键环节。似乎有点荒谬的是,帝国主义的政策制定者们看来比他们的对手更懂得政治实践中文化层面的重要性。”

  (三)电子时代与全球媒介播撒

  美国文化霸权地位的取得,在经济和政治因素促成的基础上,科技含量仍占据很大的比重。尤其是大众传播媒介,它直接构成了美国文化产业的输出机。如果缺少了电视、电影、收音机、印刷新闻媒介和广告这些传媒的支撑,那么,至少美国文化的传播不会如今日这般普泛与深入。

  从传媒的发展历程看,人类历史上的传播媒介经历了“口语文化”——“书面和印刷文化”——“电子媒介”三个阶段。 当然,每个阶段的传媒并不是对前一种的绝对取代,而只是在一个时代中占据主导,先前类型的媒介仍将存留下来与主导者共存。可以毫不含混地说,我们所处的时代正是“电子媒介”时代,而今“万维网”(world wide web)的出现行将把电子时代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大众传媒本身就是信息的制作、承载和播撒者,以大众传媒为依托的信息,具有迅速增殖、瞬间化、一体化等特质。在当今社会,信息较之历史上任何时期都凸显出爆炸的趋势,并在流通过程中不断调整加工而聚合成庞大的信息群。信息的这种笼罩广阔的跨地域性、联结分散个体的跨阶层性,为文化产业产品的可流通性提供了必要前提。因为只有在这种信息总汇中,处在分离状态的大众群体才有可能相互吸纳而联结起来,相应的,大众文化的易解码性也因此而生。而且,信息的这种播撒易造成文化传递方向的改变:从纵向的继承式传递转向“横向传递”(各年龄层文化的相互交流)和“逆向传递”(各层文化向青年文化看齐),这就使青年文化往往成为大众文化的领军者,从而出现其他阶层向它靠拢的年轻化走向。同时,信息还具有瞬息化的特质,瞬态的形象在人脑中停留的时间也越来越短暂,这相应造成文化流通的频率加速化,致使文化产业产出的只是一种人们津津乐道的“文化快餐”。

  现代大众媒介是以“电子媒介”为主的现代文化传播手段,它在大众文化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大众传媒的平等性和广泛性使它成为大众文化可充分利用的形式。事实上,大众传媒在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了与大众文化联姻。大众传媒是大众文化发展的物质前提,没有大众传媒的骨骼支撑,大众文化就无法全面展开。但大众传媒更重要的作用还在于使大众文化最终纳入到“文化产业”的模式之中。这是由于,大众传媒是先进科学技术的结晶,它的工业化的实体已成为大众文化的依托,而使大众文化可以纳入社会化大生产的网络之中。而且,由于大众传媒的运转过程与工业生产相似,所以可以直接借用文化工业生产的管理与经营方法,这有助于文化产业的迅速成熟。大众传媒对全球的覆盖技术使得大众文化的市场突破了狭小的地域限制,形成全球规模的文化市场。在扩大大众文化影响的同时,全球市场使文化企业的投资者获得了丰厚的利润,这反过来又刺激了他们对文化产业的投资,从而进一步促进大众文化的发展。

  随着美国通信网络的全球扩张,美国成为世界范围内大众传媒的最大受益者,同时亦是全球大众传媒的总策划和总导演。从财富积累的情况就可见一斑,在排名前四百名的美国富商之中,从靠大众传媒获取财富的已从1982年的9%上升为1989年的18%,如今,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更使几乎五分之一的美国首富从大众媒介中招财进宝。如此这般,以大众传媒为支撑的文化产业已经与制造业一道成为美国财富的主要来源,而且,大众传媒亦由此而成为美国文化的政治影响力的主要来源。在现今社会,大众传媒往往就与美国形象直接联系在一起,这显然是由美国传媒在世界上的主导地位所决定的。美国政府非常善于利用这一长处来推销自己,其国会研究中心在一项报告中说,“我们必须承认国际间的大众传媒的流向是不平衡的,而美国是主要的源头……今天存在一种打上‘美国制造’字样的世界文化”。在他们看来,似乎这样一种“媒介帝国主义”或“电子殖民主义”就等同于“美国化”了。但即使在西方学界也有置疑的声音,莱斯利•斯克莱尔在《全球体系中的社会学》中声称,“要把文化与传媒帝国主义等同于美国,或者等同于美国的资本主义,是一个使人深感困惑的大错。它意味着,如果美国的影响可以排除在外,那么,文化与传媒帝国主义也就会终止……。全球化资本主义——即消费主义的文化-意识形态——必然有个过程,而美国化本身只是该过程中的一种偶然形式。”

  那么,美国大众电子传媒的全球播撒,究竟是一种美国化全球化的必然结果呢,还是全球化资本主义的一种偶然形式呢?

  其实,由美国主导的大众传媒全球化正是这两方面的统一,也就是必然与偶然的统一。这就关涉到一种先发与后发的关系。在美国这种“原发型”国家,资本主义全球化是社会内部自发地生长过程,进而扩散到整个世界的各个角落。而在第三世界这类“后发型”的国家中,资本主义全球化则由西方舶来的,它们并非是自觉地而是被动走上全球化的。而这种被动的参与又是不得不为之的,因为一旦脱离了全球化的历史进程就要为历史所抛弃。如果说,美国的领导权在全球化资本主义形成之初还是一种偶然的话,那么,在美国全球化风靡全世界之际,这种偶然也就转化为一种必然了。这在根本上,又相关于所谓先发的、内源式、扩张型与后发的、外源式、防卫型现代化模式的不同。美国主导的媒介帝国无疑在全球具有霸权地位,在逻辑上讲,所谓的“媒体帝国主义”正是由文化帝国主义所导出的。因而,从文化帝国主义的“文化霸权”也很容易推导出一种“媒介霸权”。所谓“霸权就是把历史上某一阶级的意识形态加以自然化,赋予它以一种常识性的形式。这里的关键,就是霸权并不凭借武力来推行,而被表现为生活的‘权威’与‘文化’方面的事实,它是非政治化的”。 显然,美国对全球的文化控制是通过大众传媒的控制来实现的,因为现代电子传媒能够提供使受众服从霸权的条件,进而大众传媒本身也成为了一种霸权形式,这就是所谓的“媒介霸权”。

  美国文化产业的产品,尤其是好莱坞的电影、几大电视网的肥皂剧及娱乐节目、自由的无线广播,在世界各地都形成了这种媒介霸权。首当其冲的就是《星球大战》、《阿甘正传》、《侏罗纪公园》、《拯救大兵瑞恩》、《谍中谍》等好莱坞大片,特别是那些投资巨大的娱乐影片抢占了全球票房的大部,甚至全球正在放映的电影中85%都来自好莱坞。在发达国家中,例如法国就一改曾经侵占美国本土的强势,而表现出70%以上的影视产品皆来自美国的颓势。既然连法国这样的电影输出国都是如此,那么,诸如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电影市场几乎为美国电影所垄断就无需质疑了。难怪这些国家反美国文化的呼声日益升高,它们的价值观念本来就与美国接近,所以对美国货接受起来更是没有什么心理障碍。而在第三世界国家中,对好莱坞电影所营造的“美国形象”,青年人更是趋之若骛,印度这一世界上年产电影最多的国家也在面临着失去本土市场的问题,原由就在于美国电影排挤了本土的创作。美国的电视剧也撒播到了世界上最偏僻的角落,乃至在非洲的贫民区里,人们每晚都在争相观看美国著名电视剧《豪门恩怨》,以穷人的视角去感受其中的美国富人的气息。九十年代初,以《美国家庭滑稽录影带》为代表的一大批电视娱乐节目,更是为世界各国所喜爱和效仿。1999年之后,在美国风行一时的“真实电视”(Reality TV)又将摄像机搬到了外景地,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推出了悬赏100万美金的《幸存者》节目,让几对参与者生活在荒岛上,并通过卫星电视和互联网24小时全天候进行现场直播。这一首播后就成为美国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以其金钱的引诱和性的噱头开始风靡全球。此外,美国的跨国公司在广播业和报业方面也有效地控制了全世界的信息流动,贫穷的第三世界国家的新闻(特别是国际新闻)大多从欧美大媒体购得。这些国家无力建立起自己的全球新闻网,它们出于节约成本的进口,其实是在为美国的新闻垄断提供坦途。甚至在通俗小说领域,《廊桥遗梦》这样的伪浪漫的爱情小说也赚取了发展中国家人们的眼泪,更不要说《国家地理杂志》、《读者文摘》、《时代周刊》杂志在其它国家的持久影响了。总之,美国文化已经全方位地经由各种大众传媒在全世界得以传播,在这种强势文化的挤压之下,美国文化产业所及之处均对当地文化产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从受众的角度看,美国大众传媒的发展也离不开受众国家的相关发展。如果在这些国家根本没有电影院、收音机、电视机这些基本设施和设备,或者对境外媒体设置障碍或不予理睬,那么,美国传媒霸权便无从谈起。而在那些具备了上述条件的国家,美国媒介究竟占据着多大比重呢?以1993年流入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的电视节目为例,全年电视节目时间总计为2427小时,美国电视节目就占去了其中的1506.3小时,远远高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的721小时,前者以62.06%的百分比高于后者的29.71%。相比较而言,拉美国家电视节目对美国的输出则很少,尽管巴西的Globo和

墨西哥的Televisa公司对美国也形成了电视产品出口大国,但它们主要面对的还是美国的西班牙语市场,而非盎格鲁血统的美国人的主流市场。这还要追溯到英语被接受为一种世界性语言的原故。英语的统治地位是在1960年代获得的,那时英语在五大洲都得到了成功的运用,在1952年英国伊丽莎白二世加冕之时,全世界讲英语的人数达到了2.5亿,如今这一数字已经翻了四倍之多。可以试想,假如美国大众传媒的说的是摩尔多瓦语或拉脱维亚语,那么它的全球影响力就可想而知了。

  美国大众传媒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全球霸权,还因为媒介技术本身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在电视“上星”之后更是如此。在20世纪八十年代后,“电视——全球卫星网络——电脑”形成一种相互交织的蔓延网络,文化产业的产品就在上面得以迅速传输,甚至卫星电视本身也在创造着一种全球同步的大众文化。通过全球信息系统纽结而成的传播网络,使得“地球村”各处的人们获得信息的同步性日益加强,尤其是

电视直播的冲击波,不仅让全世界看到了奥运圣会的开幕式,而且见到了帕瓦罗蒂和他的流行音乐朋友们的
演唱会
现场。这也造成受众沉溺于技术手段营造的即时表演及创造,注重同步参与行为的当下经历感,正如本雅明所言,“现在不再是被经验,而只是被经历”。 可见,大众传媒迎合了人们对感性的追求,也就是对所谓“震颤效果”(本雅明语)的追求,从而为了获得冲撞效果、即时反应和同步煽动性,导致了“距离感的销蚀”。 从而,美国媒介帝国的霸权地位的获得就不足为奇了,难怪西方学者将之命名为“媒介帝国主义”或“电子殖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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