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先签协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0:30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王婧报道 今年在正式录取体育特长生前,招生学校有权与所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一旦升学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将其按入学时的文化学业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本市今年高中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意见昨天公布,今年本市引进外省市体育特长生计划总数控制在50名左右。此外,体育特长生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今年本市招收体育特长生全程实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70%的学生,由招生学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对个别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而学业文化考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考生,由有关部门统一审核认定并报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录取,录取后,学生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应签订《奥运重点后备人才培养目标责任书》。 此外,招生学校应依据经备案认可的项目,择优录取专项对口的体育特长生。如招收从田径项目转为其他项目训练或者篮球、手球、排球、沙滩排球、网球、棒球、垒球等跨项目转换的优秀体育苗子,须事先向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申报。 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经查实,取消其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资格,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