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学和公办中学都应规范办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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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9:3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2月20日《教育视线》发表了《民办中学和公办中学之间有五大不和谐》(以下简称《不》)一文在省城教育界产生不小的影响。《不》文认为,所谓的“五大不和谐”全是民办中学“缺乏规范的管理”造成的,笔者认为此说有失偏颇。 就以《不》文所写的“我县”来说,“招生方式不和谐”并非是近两三年县城有了民办中学后的事,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县”县城还没有一所民办中学,但小学升初中 《不》文说民办中学是“非公益性的”,这种令人目瞪口呆的说法根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明明白白地写着“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真叫人难以置信,《不》文的作者竟能如此信口开河! 至于监管问题,《不》文说的也过于绝对化了。文中所举张家口康保县一所私立中学不上体育、音乐课,没有一间实验室的例子,这并不能代表其他民办中学也不上体育、音乐课,也没有一间实验室。反之,我们也可以举出一些公办中学不上音乐、美术、体育以及研究性学习课等,但这同样不等于所有公办学校都不上这些课。另外,公办学校要接受教育部门的考核评估,民办中学也是要接受教育部门考核评估的,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安徽省教育厅早于2003年11月便发出《关于开展民办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合肥市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已于2005年下半年到“我县”民办学校进行了督导评估,这怎么能说“民办中学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呢?《不》文还谈到参加各类教学活动的问题,那倒真的是有的民办学校头疼之事:想积极参加,但却常常得不到通知。难怪2005年9月20日《教育视线》刊登的《省级一类幼儿园评比为何冷落民办园?》一文中,那位多年从事教育的省人大代表不无忧虑地说:“现在看来歧视民办教育不单是社会的事,首先应该是个别教育主管部门迫切解决的问题。” 现阶段,确有不少民办中学的师资队伍存在些问题,但也有不少民办中学树立了教师是学校第一资源的理念,着力建设优质教师队伍。顺便说一下,《不》文说“由于退休教师受年龄的影响,虽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但知识老化,反应迟钝,已不能适应高考的需要”,这种对退休教师不分青红皂白、一概而论、不负责任的评价,笔者实在不敢苟同,说得不客气一点,这对不少退休教师是一种无知的偏见。 《不》文说“在公办中学和民办中学激烈竞争中,许多农村中学逐渐萎缩”,“已成为薄弱学校”。笔者不明白:成长艰难、迫切需要加大扶持力度的民办中学,何以一下子“在激烈竞争中”就有这么大的威力?须知,在“我县”县城还没有民办中学时,农村就已有不少薄弱学校存在了,这是不争的事实。《不》文还说“由于民办中学的违规操作,原来就近在农村中学读书的孩子,却进城就读了”,难道《不》文作者不知道,在上世纪末“我县”县城还没有民办中学时,农村的孩子就有不少进县城就读初中了,不过那时进的是公办初中,现在农村孩子进县城择校读初中,既有在公办中学的,也有在民办中学的,其最直接的原因之一是农民进县城的多了,农民外出打工的多了,像这样人家的孩子,已无法在农村初中就近入学。他们要找的自然是能完全寄宿、管理严格、教学质量较好的公办或民办初中了。 笔者认为,不论是民办中学还是公办中学,都应该规范办学行为。按照我国实际情况,公办中学发展在先,办学经验丰富,所以公办中学更应该为民办中学作出规范办学的榜样;民办中学起步晚,一般地说,困难多,问题多,自身应不断努力,做到依法、诚信、规范、优质地办学。那种不实事求是,一味指责甚至歧视民办中学,只要求规范民办中学的办学行为,把所谓“不和谐”的原因完全归咎于尚需大力扶持的民办中学的做法,应当改变。 ·朱勤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