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中招生照顾政策出台 烈士子女中考加2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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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1:26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祝勇 通讯员 何宇鸿) 今年起,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参加中考,可以加10分投档录取。昨日,广州市教育局下发2006年高中招生照顾录取相关通知,与往年相比,今年新增了对警察家属的优抚照顾,对军人家属的优抚照顾在原有基础上也有增加。 新增对警察子女加分照顾
据了解,根据国家部委办文件及广州市相关文件,今年广州高中招生照顾录取政策有几处新增优待。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今年首次新增了对警察家属的优抚照顾。今年起,按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要求,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 另外,今年对军人家属原有的优抚照顾有两处增加。第一,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加20分投档录取;第二,对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有关人士介绍,今年新增的条款,都体现了政府对人民军队、人民警察的优抚政策。市招办会在招生指南向学生及家长详细介绍今年的新加分政策。 七条标准只能享受最高项 据介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共有七个标准,其中包括:在初中阶段获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团市委授予的“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的考生加10分投档录取等。 据了解,七类标准中,每个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凡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其投档时加分的分值与总成绩等级及位置排序的转换结果按市招考办根据有关政策研究确定的方法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