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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长质疑择校费 教育部门称未作实际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1:55 新京报

  

北京家长质疑择校费教育部门称未作实际规定
原本自愿的捐资助学,近年来和录取关系越来越紧密。漫画/叶绿

  投诉

  老城迁出居民面临高额择校费

  不交费则回市区上学,每天至少花费6小时

  市民刘先生向本报热线63190000反映,2003年,因老城改造,他们一家由宣武搬到了通州,但户口仍留在宣武。今年,刘先生的女儿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可刘先生在通州联系了通州区东方小学等七八家小学后发现,若想在通州上学,就必须同择校生一样,交纳0.8万至1.2万元不等的费用。否则,刘先生的女儿就只能按照户口的划分,就读于宣武的一所小学,这意味着刘先生要么学孟母三迁,为了孩子读书而搬家;要么就每天花费至少6小时,接送孩子上学和放学。刘先生认为,学校收取这样的费用,是不合理的,属于乱收费。

  对于刘先生联系的几所学校,记者拨打了电话询问,得到的是与刘先生一样的答复。其中,通州区东方小学校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正常的情况,小学是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随着通州的开发,一些迁出老城区的居民虽然居住到通州,但是户口仍留在老城。根据规定,这些居民孩子在上学时按照跨区择校的原则,需交纳与其他择校学生一样的费用。

  “只有户口和房本都在学校就近原则范围内的生源,才不需要交纳多余费用。”该名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北京市教委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对于刘先生这样的状况,教委并没有实际规定是否该收取捐资助学的费用。原则上,这笔费用的收取和支出都是由区县教委决定的,对于老城迁出的居民,区县教委和附近的学校有自行的规定。刘先生可与附近学校协商后解决这个问题。

  焦点问题

  问题1谁在收择校费?

  ●上交教委的部分会返还一些给学校,以前返还一半,现在各地不同

  按照东方小学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说法,如果今年的价格不变,那么刘先生女儿入学就必须交纳1.2万元人民币。刘先生不明白,这笔钱收入的依据是什么?到底是谁在收这笔钱?

  多所学校表示,择校费虽然是由学校收取,但他们都上交给了教委。而北京市教委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该笔费用并非市教委收取,同区县教委和学校的规定有关。记者采访了通州、昌平等区县教委,对方表示,他们承认代收相关费用,但区县也只是经手,肯定要返回一部分给学校,但“具体返回的比例是多少,就不好说了”。至于费用的最终用途,区县教委也不很了解。但是,每年北京对教育的财政拨款,其中一部分是来源于捐资助学的资金。

  北京市第二十中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介绍,一般来说,捐资助学费用要全部上交教育主管部门,而借读费(指外地学生在京读书费用)会按照比例上交,大概是15%至20%。“上交教委的捐资助学费用会返还一部分给学校。在1998年前,北京市规定返还一半,现在则各地各区不同。”

  问题2是不是乱收费?

  ●国家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能收取择校费

  1998年,北京出台了《关于加强捐资助学资金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指出:捐资助学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在活动中,不得把捐资助学同录取挂钩,杜绝以钱选择公办学校和重点学校的做法。其中提到,对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收取的赞助费,按照对半的比例,用于本区域和指定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不得用于提高个人福利。

  按照此规定,捐资助学费是“自愿”而不是“强制”的,而且不能将费用和录取挂钩。也就是说,刘先生的女儿可以就读通州某学校后,再“自愿”向学校捐助。但实际的情况却是,刘先生交钱女儿就可以入学,不交则不能入学,一笔自愿的捐助,成了一笔非交不可的费用。

  据《北京晨报》报道,去年8月25日,北京市教委一位副主任做客首都之窗时表示,中小学择校费近期不会取消。但12月22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又表示,国家明确提出,小学、初中不得设立重点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也不能收取择校费。

  问题3交与不交很矛盾

  ●家长一方面认为是乱收费,一方面又以高额代价将孩子送到重点学校

  “说是不交,也只是说说而已。到了9月份,我还得交钱让孩子上学。总不能让孩子一天几小时地从宣武跑到通州吧?”刘先生的语气中流露出一丝无奈。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家长们一方面认为学校收取的高额费用不合理,一方面又担心学校不明码标价。“明码标价,有钱还能送孩子进好学校;若不明码标价,有钱也不能读好学校,暗箱操作我们更没辙。”一位家长无奈地说,家长一方面认为择校费是乱收费,一方面又绞尽脑汁将孩子送往所谓的重点学校,甚至付出高额代价也在所不惜。

  “要是能有机会上好学校,交点钱也就算了。但每年都交,一交就是几千上万元,总觉得是乱收费。”昌平的张先生如此表示。

  教育专家认为,现在人们对教育收费不满,重要原因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足与人们渴求之间的矛盾无法解决。

  去年年底,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指出,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另一方面应该减小或者消灭薄弱学校。

  各方观点

  社会学家 家长供起来的潜规则市场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称,无论在哪个教育时期,无论是义务还是非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都是不该收的。他表示,择校费是历史阶段产物,在教育资源分配更合理的情况之下,择校费就不会有市场。“不可否认,这个市场是由家长供起来的,进而形成了这么一个潜规则。如果,教育资源能够平均分配,那么整个情况就会规范起来。”

  私立学校 造成教育资源两极分化

  一位民办中学学校的校长表示,择校费是针对公立学校的说法,私立学校收取的是学费。高中阶段收取择校费国家是有标准的,但目前的状况是,学生从幼儿园到大学,几乎每个阶段都有这样的费用。这不但对学生不利,对一些学校来说,打击更是致命的。毕竟,现在有些城市的一些学校已经开始出现生源缺乏的情况。这样的选择,只能造成教育资源的两极分化。

  链接

  从含蓄到明码标价

  市民黄先生是1992年上的初中,在他的印象里,学校当时也曾向学生借款,但一般只有几百元,而且在离校的时候也已经返还。

  那时,学校的这种“无息赞助”是为了资金周转,还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含蓄。

  到了1994年前后,一些重点学校开始在义务教育“就近入学”范围之外,收取一定数量的“择校生”。那时,调取档案和借读的价格是不一样的,在价格上几乎相差一倍。如果有门路,这笔“赞助费”也是可多可少。在外地来京市民吕小姐的记忆中,当年班级中拿到“赞助”收据的同学,最多的交纳了1.2万,而最少的只交了500元。

  这个时期,赞助费在某种程度上是等于人情费。

  到了1996年,重点中学的初高中赞助费已明码标价,这对于那些原本没有路子,又望子成龙的家长来说,重点中学不再是镜花雪月了。到现在,小学生择校费每年少则几千,多则过万,高中价格更高。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吕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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