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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首次允许录取曾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考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8:5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4日电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介绍,3月25日,即今年高考报名截止日前在京落户者均可参加高考,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考生首次不再列为高校“不予录取”的范围。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关于外地户口转京考生的政策一直保持稳定。前段时间有关“户口进京并就读一段时间的外地考生才能在京高考”的传言并不成立。

  今年高考照顾对象的规定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在“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教育或处罚仍不悔改的,不予录取”中,今年规定第一次删掉“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这意味着,高校的大门对于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行为的考生也是敞开的。(罗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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