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石市所有学校将实行“阳光收费”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7:20 红网 | |
2006年,石市所有学校将实行“阳光收费”制度,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等都要公开、公示。中小学更要把收费项目、标准印成“明白纸”,送给每一位学生家长。 “阳光收费”的主要内容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和公示,没有公开公示的,不得收取。大中专学校要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收费项目和 根据石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的要求,市直5所中学(1中、2中、15中、24中、5中)将通过《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公示收费标准;市内5区各选2所中学、1所小学通过《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国有民助学校全部通过《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的同时,市直5所中学校长、市内5区教育局局长将同步进行承诺或述职。 市纪委纠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阳光收费”制度,旨在解决群众上学难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彻底治理教育乱收费。 市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电话:87851013,电子邮箱:sjzjfb@163.com。同时,市纠风办、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新闻出版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类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并根据群众的投诉,及时查处收费中出现的违规问题,处理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开。 (稿源:石家庄交通广播电台) | |